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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认定
来源:  发表日期:200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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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理

  纳税人的申请资料主要包括:

 (一)《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

 (二)《资源综合利用证书》

 (三)建材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企业还必须提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掺兑废旧沥青混凝土、煤矸石等重量比例计算表》

 掺兑废旧沥青混凝土、煤矸石等重量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某产品当期掺兑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煤矸石等重量比=Σ当期投入的某种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煤矸石等重量÷当期投入的全部原料重量×100%

(四)生产经营情况;

(五)财务核算情况;

(六)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传递

 在规定时限内,将纳税人的申请资料传递到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岗、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岗。

 三、资料接收和发放

 核收由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岗、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岗传回的以下资料证件,并发放给纳税人。

(一)《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

(二)其他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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