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
纳税人的申请资料主要包括:
(一)《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
(二)《资源综合利用证书》
(三)建材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企业还必须提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掺兑废旧沥青混凝土、煤矸石等重量比例计算表》
掺兑废旧沥青混凝土、煤矸石等重量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某产品当期掺兑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煤矸石等重量比=Σ当期投入的某种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煤矸石等重量÷当期投入的全部原料重量×100%
(四)生产经营情况;
(五)财务核算情况;
(六)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传递
在规定时限内,将纳税人的申请资料传递到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岗、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岗。
三、资料接收和发放
核收由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岗、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岗传回的以下资料证件,并发放给纳税人。
(一)《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
(二)其他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