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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税局四项措施强化纳税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12-01-19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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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税源征管状况分析。将增值税、所得税申报和发票领购等作为税源跟踪监控的重点环节,对长期零负申报、销售收入申报不实、增值税销售收入与所得税营业收入不匹配等疑点加强筛选和分析,并将疑点信息及时通过税收管理子系统下发基层管理局查找症结所在,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针对性。
    加强行业税收管理。摸清行业特点、行业规律和主要涉税风险控制点,建立铁合金(硅铁)生产、脱水蔬菜生产、无机碱(烧碱)制造、煤炭及制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等行业的纳税评估模型,提高了行业税收管理的针对性,为同一行业纳税评估开展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
    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实行重点税源逐户评估、一般税源按行业评估、零散税源按区域评估的评估模式,组织评估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职评估人员负责重点税源企业和高风险企业的评估,由税收管理员兼顾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评估,并针对不同风险纳税人采取不同评估措施,提高评估效率,减少税收管理风险。
    提高评估人员素质。通过以老带新、以强带弱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实战培训。加强评估经验交流,编撰《纳税评估案例选编》3册汇集案例270篇,发布纳税评估专刊案例22期,有效提升评估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截至2011年11月底,共组织评估各类纳税人7072户(次),评估入库税款3515万元,调减增值税留抵税额2646万元,调减企业亏损46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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