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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和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日期:200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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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税局、地税局机关各单位: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第一个部门规章,已从今年2月1日起实施。3月上旬,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了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董树奎总经济师代表国家税务总局作了题为《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切实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的重要讲话。为了在我省迅速掀起一个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办法》和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税务机关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办法》和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早、抓紧、抓实。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办法》和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要利用税收宣传月活动,《办法》和会议的主要精神作为今年税法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进行深入持久地系列宣传,进一步扩大《办法》实施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二、各级税务机关要大力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要充分信任注册税务师这支涉税服务专业队伍,善于利用这支队伍的专业优势为税收工作服务。要贯彻落实好《办法》和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通知的要求,按照依法、有利于征管的原则,拓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空间。鼓励没有专业办税人员的纳税人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为办理涉税事项,支持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鉴证业务,纠正把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交给税务师事务所办理是对行业恩赐的错误认识,不得干预税务师事务所规范运作和插手事务所人、财、物等内部事务,不得以任何名目从中介机构获取经济利益,不得强制代理、指定代理。

三、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解决对行业监管缺位或不到位的问题,以强化行业监管为重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切实履行和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把规范行业管理作为贯彻落实《办法》的工作重点,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要适应形势的变化,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点,由组织考试和审批管理,转移到对税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执业规范的管理和监督上来,加强行业监督检查,促进行业规范运作。

四、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要督促税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决不能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要切实把诚信执业作为立业之本、创业之基、兴业之源,增强纳税人的信任感。要真正做到独立公正执业,把自己推向市场,向市场要业务,在竞争中求发展。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促使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同时,要不断提高注册税务师及其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引导行业发展并做好涉税鉴证业务,规范执业行为。

五、从今年5月份起,省注册税务师管理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力,对各级税务机关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和各税务师事务所对《办法》和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请有关单位将学习贯彻安排和进展情况于4月10日前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二00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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