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国税局副局长、省注册税务师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刘文升、省国税局巡视员、省注册税务师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青海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郭庆林同志带领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青海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的负责同志等,利用我省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及省税协团体、个人会员年检复查工作之际,深入到青海五联、国瑞、国宁等五个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工作调研。
调研期间,刘文升副局长和郭庆林会长一行,先后听取了各税务师事务所2006年度年检自查和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后,按总局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年检项目,逐项检查了各税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资质、执业行为和财务管理等。
刘文升副局长和郭庆林会长对各税务师事务所近年来在规范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目前我省存在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不大不强、行业市场占有率低、基层行政监管人员认识有偏差,工作不到位、事务所执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执业质量不高、行业在社会上认知度低、内部缺乏凝聚力等问题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学习领会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各级税务机关和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第13、14号令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充分认识注册税务师行业在依法治税中的重大作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自觉规范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以推动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强化行业监管,促进规范发展。基层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有关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文件精神,要遵循“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以发展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思路,依法支持和积极引导税务中介机构拓展业务空间,规范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要克服在监管中存在的“不愿管”、“不敢管”、“不用管”等糊涂思想,切实纠正和严肃查处在监管中个别税务干部履行职责不到位或设置障碍,甚至故意刁难税务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的行为,做到既要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执业行为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又要对他们按政策规定为企业所做的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等,予以积极认可和热情受理,还要及时为税务中介机构提供税收政策和征管信息,使他们按照税收征管的要求,规范、正确地办理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事项,真正为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生存和发展营造宽松的执业环境和条件。
三、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拓展业务。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注重发展”上,因为“发展是硬道理”。为此,应切实做到六个要:一要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理念,找准发展切入点,竭尽全力谋发展。做到“大、小业务都要做,穷、富朋友都要交”,想方设法拓展业务空间,并将诚信服务渗透延伸到各项管理中去;二要针对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人才缺乏,现有人员自身素质和执业能力不高的实际,坚持下大力气强化培训力度,逐步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储备人才资源,从而保证执业质量、减少执业风险、提高业务公信力、增强市场竞争力。还应多向税务稽查、政策法规等部门的同志学习,发现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进行解决;三要增强执业风险的防范意识,用制度和规章来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严谨细致地按政策、按程序依法办理各项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使我们所作的各项涉税代理业务能经得起任何检查;四要积极主动与税务机关多联系、多沟通、多请示、多汇报,以自己的工作业绩争取得到他们的热情支持;五要在同行之间建立起理解支持、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和谐氛围,齐心协力在社会上树立起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良好信誉,注意纠正和制止同行之间互相诋毁、互相拆台、互相伤害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六要对业内目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应暂缓处理,稳定为重、减少磨擦、注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