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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青海考区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来源:  发表日期:200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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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人事厅联文发出《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确定我省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和预定教材时间为2006年12月8日至2006年12月25日,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07年6月22日至6月24日。

 《通知》规定,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中专学历,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0年;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3、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4、获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类、法律工作满2年;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6、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并从事税务代理工作满1年者。

 《通知》规定了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从2002年开始,即第1年与第3年为一个周期,第2年与第4年为一个周期,依次类推)。

 《通知》提出了报名程序及需要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1、资格审查时请携带相关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报名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到青海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地点:西宁市文化街11号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601、602室,电话:0971—8226965、8228290 联系人:王丕霖 吴燕燕)报名,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需要,预定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并按规定预交教材费。3、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应关注2006年12月中旬左右的《青海日报》上,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报名公告》,于2007年1月3日—18日前,携带审查通过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到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一巷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报考相关科目(联系电话:0971—6139342、613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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