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必答题(共3轮21题)
(一)稽查人员必答题(7题,由各台的1号选手回答)
1、税务稽查的四个基本环节是不是选案、实施、审理、执行?
答案:是
解析:税务稽查的四个基本环节是选案、实施、审理、执行。
2、税务稽查人员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被检查人是否有权拒绝检查?
答案:是,有权拒绝检查。
解析:《征管法》第五十九条: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3、纳税人偷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在多少年内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答案:应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解析:《征管法》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4、因政策因素造成的企业财产损失属于正常损失还是非正常损失?
答案:非正常损失。
解析:《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13号令)第三条: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按财产的性质分为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投资转让或清算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和其他资产损失;按申报扣除程序分为自行申报扣除财产损失和经审批扣除财产损失;按损失原因分为正常损失(包括正常转让、报废、清理等)、非正常损失(包括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因人为管理责任毁损、被盗造成损失,政策因素造成损失等)、发生改组等评估损失和永久实质性损害。
5、将会计账户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成本类和利润类六类账户,就是按经济内容进行分类。请回答上述说法是否正确。
答案:正确
解析:会计账户按其经济内容可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成本类和利润类六类账户。
6、2005年8月,某州国税局稽查局稽查人员在对所辖企业高原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稽查中,发现该公司从某汽车制造厂购进10辆货车,每辆进货成本价为10万元,该公司以每辆9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兴达运输公司。经查证,该公司同期以及近期无同类汽车的销售价格,且其低价销售行为无正当理由。对此,州局稽查局认定其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决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销售额。请问: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是多少?
答案:10%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7、《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稽查局的职责是什么?
答案: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二)税收管理员必答题(7题,由各台的2号选手回答)
1、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什么记账法?
答案:借贷记账法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启用新会计核算软件时,是否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答案:应当。
解析:根据《征管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启用新会计核算软件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纳税人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答案:三个月。
解析: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第二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4、可以对纳税人古玩字画执行强制执行措施吗?
答案:可以
解析: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因而可以执行强制执行措施。
5、个体双定户的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答案:一年。
解析: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6、某企业生产金银首饰,需缴纳消费税吗?
答案:不需缴纳消费税。
解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95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7、某人携带外地空白发票进入西宁市,这种行为违反规定吗?答案:违反规定。
解析:《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三)办税服务员必答题(7题,由各台的3号选手回答)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多少天?
答案:30日。
解析: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2、对被核准办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是按照前三个申报期实际缴纳税款的平均数预缴税款吗?
答案:不是。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解析:根据《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3、某纳税人今年3月份应纳税款1万元,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期限2006年4月10日(注:星期一)前缴纳入库,后在当月20日将税款缴纳入库。请计算对该纳税人应加收多少滞纳金?
答案:50元。
解析:应加收滞纳金=1万元×万分之五×10日=50元。
4、已在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代码)为15位码,它是如何构成的?
答案:行政区域码+组织机构代码。
解析: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为:行政区域码+组织机构代码;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多长时间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答案:30日
解析:根据《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应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不办理税务登记证,可以领购发票吗?
答案:不可以领购发票。
解析: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照收购金额的多少比例计算进项税额?
答案:13%
解析:根据(财税〔2002〕12号)文件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二、团队共答题(共2轮14题)
(一)第一轮共答题(7题)
1、某物贸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偷税被国税稽查局查处,经稽查局查证,该公司2004年度采取帐外经营的手段少缴增值税达20万元,占该公司当年应纳增值税税额的20%,占该公司当年应纳各税(含地税局应征税种)的9%。请问:该公司的偷税行为是否构成偷税罪,应不应该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答案:不构成偷税罪,不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解析:因为该公司的偷税额仅占应纳全部税额的9%,达不到构成偷税罪的“偷税情节严重”的最低条件,即:偷税数额较大,即偷税的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且超过1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四)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五)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2、在稽查案源管理中,对税款征收、征管(税源)管理部门在日常征收、管理过程中发现并移送稽查局查处的偷、逃、骗税等案件的案源应确定为“征管移送”案源还是“其他部门转办”案源?
答案:应确定为“征管移送”案源。
解析:《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办案规则(试行)》第三条:案源分类“稽查案源包括:计算机或人工选案(适用于专项稽查);公民举报、协查、征管移送、上级交办、其他部门转办、情报交换等(适用于专案稽查)。
征管移送:指税款征收、征管(税源)管理部门在日常征收、管理过程中发现有偷、逃、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嫌疑,向稽查部门移送的案源。
其他部门转办:指同级政府的各级部门接到的反映涉税违法线索的人民来信、来访,或其他部门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以信函、电话、口头等形式反映给税务机关的各种案源。”
3、会计人员在对资产和负债计价时,尽量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体现了会计核算的什么原则?
答案:谨慎性原则或稳健性原则。
解析: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从会计计量上来讲,要求不得高估资产和利润的数额。
4、省以下各级国税机关内设的征管科、税源管理科、办税服务厅,直属机构稽查局,以及派出机构税务分局、税务所中,哪些具有执法处罚主体资格,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答案:稽查局,税务分局、税务所。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国家税务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 因此,稽查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具有执法处罚主体资格,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但税务所只能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征管科、税源管理科、办税服务厅不具有执法处罚主体资格只能以所在的税务机关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5、某州国税局稽查局因案件调查需要,拟将该州宏海商贸有限公司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进行检查。依照规定,采取该项税务执法行为时,须按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请问稽查局应提交的内部审批文书是什么?该文书应呈报州局局长批准还是呈报主管副局长批准?
答案:稽查局应提交《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呈报州局局长批准。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适用于税务机关内部审批税收执法行为时使用。各级税务稽查局在拟采取的具体税务执法行为,如调取帐簿、检查存款帐户、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等需要由税务局长审批的执法行为时,依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由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执法行为时使用《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不能直接作为税收执法行为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税务机关行使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职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也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长审批后,检查人员有权调取纳税人以前会计年度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等资料,调回税务稽查部门进行检查。调取帐簿时,须填制《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收到纳税人帐簿资料时,制作《调取帐簿资料清单》,由稽查实施人员和被查纳税人有关人员共同审核后签字。调取纳税人帐簿资料要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
调取纳税人当年涉税资料的,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
6、2005年3月市国税局稽查局在检查该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四达公司时,发现该公司2004年5月购进的一批货物以及部分在产品、产成品被盗,企业在对这些非正常损失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的进项税额作转出时作了这样的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请问:企业作的会计分录是否正确?
答案:不正确。会计分录作反了。正确的分录是: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解析: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办法》规定: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 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等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7、凡定性为偷税、抗税以及应缴未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税收违法案件,按省局规定应该在《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多少个工作日内进行案件公告。
答案:60个工作日
解析: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稽查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规定:对于达到公开公告标准的税收违法案件,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应在《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以后生效的为准),填制《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审批表》,与《税务检查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一并报送审批人,并在审批人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公告。
(二)第二轮共答题(7题)
1、西宁市的甲公司和海西州的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6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乙公司称质量不符合规定,按合同约定将商品退还甲公司,乙公司尚未付货款,且双方都还未作帐务处理,此时甲公司应如何处理?
答案:(1)甲公司向乙公司索回已开具的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2)将收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与记帐联一起加盖作废戳记,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
解析:《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第十二条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注:目前,我省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存根联),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2、某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一直未进行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查实,该纳税人有应税收入,从未缴纳税款。对该纳税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应定性为偷税。理由: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后,一直未进行纳税申报,属于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情形,且有不缴税款的结果,属于偷税行为。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税款登记的;
(二)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
(三)尚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
3、2004年2月份成立的某商贸零售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总人数的72%,下岗失业人员与企业签订了四年的劳动合同,2005年取得劳动保障部门的认定证明,企业取得证明后立即向税务部门递交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请判断该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答案:可以。
解析:根据(财税〔2002〕208号)文件规定,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4、税收管理员在对B企业的税务登记情况进行巡查时,发现企业通过伪造的验资证明,骗取了税务登记证。主管税务机关对B企业的行为依法定程序作出了处以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请问: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
答案:正确。
解析: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44条规定,对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5、某商贸企业在辅导期内实际销售额为200万元,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可以申请开具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专用发票吗?
答案:不可以。
解析:根据(国税发明电【2004】37号)文件规定:商贸企业结束辅导期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原则上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限额不得超过一万元,对辅导期内实际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并且足额缴纳了税款的,经审核批准,可开具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专用发票。
6、税收管理员在对即将结束辅导期的甲商贸企业进行全面审核时,发现该企业不能正确开具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将该企业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吗?
答案:不可以。
解析:根据(国税发明电【2004】37号)文件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全面审核,商贸企业不能正确开具专用发票的,不能将其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7、A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后发现该发票代码不符,税务机关能扣留此发票吗?
答案:不能扣留。
解析:根据(国税函〔2001〕730号)文件规定:对于发票代码或号码不符的发票,税务机关应将发票原件退还企业。
三、抢答题(共10题)
1、某县国税局稽查局在查处该县九源服装厂虚开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该厂有相当大一部分资金存入了法人代表妻子李某某以及弟弟、妹妹等人的储蓄存款账户中。为了查清相关情况,县国税局稽查局稽查人员经县国税局局长批准,持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到相关银行查询了案件涉嫌人员李某某等人的储蓄存款账户资金情况。请问:县国税局局长是否有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答案:县国税局局长无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2、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可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是由基层征收管理部门负责还是由稽查局负责?
答案:基层征收管理部门负责。
解析:2004年总局下发的《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由基层征收管理部门负责,属于纳税人技术性错误和一般性违章违规问题由基层征收管理部门处理,涉嫌偷骗税需要立案查处的则移交稽查局处理。之所以要赋予基层征收管理部门这种日常检查职权,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使其日常税收管理有手段、有力度。
3、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和非正常原因的毁损等,应按规定程序转入什么账户进行核算?
答案:“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4、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答案: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二款“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款“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5、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请问上述说法正不正确?
答案:不正确或错误。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6、省政府可以决定停征增值税吗?
答案:不可以。
7、税务登记证件可以转借他人使用吗?
答案:不可以。
解析:《征管法》第十八条: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8、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吗?
答案:必须。
9、纳税人核算方式发生变化的,必须办理变更登记吗?
答案:必须。
解析:《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0、个体双定户的定额核定情况可以公开吗?
答案:可以。
解析:总局《纳税服务规范》第4条规定:可以公开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情况等。
四、风险题(10、20、30分各7题)
(一)10分题(7题)
1、生产经营期间,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是计入营业外支出吗?
答案:是
2、个人及其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是否在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答案: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3、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解决税务争议主要有哪两种方式?
答案: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两种方式。
解析: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或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法定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原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后,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指纳税人或者其他纳税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ABC公司是一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于今年3月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经实地核查发现:该企业设有固定经营场所,注册资金600万元,从业人员60人。请问该纳税人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案:可以。
解析:根据(国税发明电【2004】37号)文件规定: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5、小王是一名税收管理员,他主要运用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分析的方法评价企业的纳税情况。请问: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这两个指标在正常情况下,二者之间应是什么样的关系?
答案:这两个指标在正常情况下,应是基本同步增长的关系。
解析:总局纳税评估通用指标分析方法中明确说明,这两个指标在正常情况下,基本同步增长。
6、税收管理员在工作中不能直接从事四项工作,简称“四不”,请说明这“四不”指的是什么?
答案: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
7、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小高在对D公司提供的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时,认证系统提示重复认证,此时,按规定应如何处理?(10分)
答:移送税务稽查部门查处。
解析:根据(国税函〔2001〕730号)文件规定,对于重复认证的发票应移送税务稽查部门查处。
(二)20分题(7题)
1、2002年2月成立的内资企业高原邮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各项存货发生了正常损耗15万元,正常报废一批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财产损失30万元。请问:该公司发生的这些财产损失是否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在税前扣除?
答案:不需要,应在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
解析:《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2005】13号)第六条: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
2、江源公司2004年将自己生产的全部A产品1万台销售给江河公司,江源公司和江河公司同属于母公司江河源集团公司控制。每台A产品的账面价值为2000元,每台A产品的售价为2200元,增值税率17%。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江源公司销售给江河公司1万台A产品的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答案:(1)按实际交易价格确认销售收入
=10000X2200= 22000000元
(2)增值税销项税额=22000000X17%=3740000 (元)
3、宏金酒业公司在2004年10月份销售粮食白酒1000公斤,取得不含税收入25,000元,同时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押金1,000元。请计算该公司10月份应纳的消费税。
答案:销售粮食白酒应纳的消费税 =1000公斤×2×0.5+25000×25%+1000÷1.17×25% =1000+6250+213.68 =7463.68(元)
4、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3月1日以代销的方式销售A产品100箱,单价为200元/箱,到2004年9月企业尚未收到代销清单。该企业2004年9月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已支付货款和运费且已到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是0.2万元。已知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假设每月均为30天,产品未发生跌价)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4年9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答案:(1)代销收入期限已超过180天,应在本期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2×17%=0.34万元。
(2)当期进项税额为0.2万元
(3)本期应纳增值税额=0.34-0.2=0.14万元。
5、某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实现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经查,该企业共有固定资产原值10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5%,按直线法折旧,折旧年限为10年。该企业当年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0万元。该企业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20分)
答案:应纳税所得额=500+10-100×(1-5%)÷10
=510-9.5=500.5万元。
6、某公司2000年度生产经营收入总额为3000万元,发生的销售成本2800万元、上缴增值税80万元、消费税120万元,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营业外支出"帐户中有违法经营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10万元。请问该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20分)
答案:应纳税所得额=3000-2800-120-30+10=60万元
7、A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产品一批,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万元,同时按1%的比例,代省政府收取产品补偿费共计1万元,并向纳税人开具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该项费用将全额上缴财政。当期购进货物,尚未验收入库,取得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发票注明税款为2万元,请计算该纳税人本月应纳增值税额。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
答案:本月应纳增值税额=100×17%-2=15万元。
解析:据财税【2005】16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一)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
(二)开具经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或虽不上缴财政但由政府部门监管,专款专用。据题意可知1万元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三)30分题(3题)
1、多项选择题
下列事项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项目是( )
A.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由平均年限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
B.期末存货计价由成本法改为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c.以前固定资产租赁业务均为经营租赁,本年度发生了融资租赁业务,两种租赁业务会计核算方法发生了改变
D.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答案]AB
[解析]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选项"C,,属于这种情形;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也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选项"D"属于这种情况。
2、某国有企业2004年度实现会计利润200万元,有关具体业务如下:
(1)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了年末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金10万元;
(2)在管理费用列支了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提取的坏帐准备金10万元(税务机关批准该企业可提取坏帐准备金)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2004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10万元=21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 210万元×33%=69.3万元
解析:
(1)存货跌价准备金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2)未超过提取比例的坏帐准备金可据实扣除。
3、某粮油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油的购销业务,在2005年6月份向农业生产单位购入玉米一批,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货已入库,货款以银行存款支付;当月销售挂面300,000元;另外由于管理不善,当月外购的玉米被盗,经确认帐面成本价为20,000元(含税)。请计算:(1)该公司当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当月应纳增值税。
答案:(1)当月销项税额=300,000×17% =51,000(元)
(2)当月准予抵扣进项税 100,000×13%=13,000(元)
(3)当月进项税转出 = 20,000÷(1-13%)×13% =2,988.51(元)
(4)当月应纳增值税 =51,000-13,000+2,988.51 =40,988.51(元)
4、2006年4月,某州国税局稽查局在检查中发现,安达公司2004年5月实际应申报应纳增值税60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该公司自行决定向主管地税机关只申报缴纳增值税30万元。该公司当年应纳各项税款(含地税)400万元。
问题与要求:
(1) A公司的行为是属于何种性质的税务违法行为。
(2)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对安达公司应作何处理?
答案:(1)安达公司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2) 根据《征管法》第63条规定,对安达公司的行为,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解析:因为安达公司采取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30万元,《征管法》第63条规定,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是偷税。
5、请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在正常情况下,二者基本同步增长。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问题。
答案:正确。
解析: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在正常情况下,二者基本同步增长。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问题。②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③当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6、某税收管理员需计算A企业的进项税金控制额,请你列出计算公式?
答案: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7、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了划分征收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范围的三个原则。这三个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案:一是在征管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日常性检查及处理由基层征收管理机构负责;二是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包括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由稽查局负责;三是专项检查部署由稽查局负责牵头统一组织。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规定“征收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范围要按照以下三个原则划分:一是在征管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日常性检查及处理由基层征收管理机构负责;二是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包括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由稽查局负责;三是专项检查部署由稽查局负责牵头统一组织。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上述原则,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检查管理办法,从检查的对象、范围、性质、时间、金额等方面划清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业务边界,提出加强协调配合的具体要求,明确检查下户的目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移送的标准、条件等。”
五、附加题(抢答共12题)
1、请问: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可不可以调整应纳税额。
答案:可以。
解析:《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可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不可以。
解析:《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说法正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