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首页频道 > 12366指南
铁路系统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是否征收增值税?
来源:  发表日期:2008-04-07
【打印】【字体显示: 】【关闭窗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54号)规定: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11起对铁路系统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附件:

 
[相关新闻]:
 
 
 
主办: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2005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6.0,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技术支持:神州数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