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ENGLINSH
繁体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频道
>
12366指南
某零售商从邮政部门购进邮票再进行销售,应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来源:
发表日期:
2008-04-07
【打印】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
1994
〕
26
号)第一条规定: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产品,征收增值税,税率为
17
%。
附件: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主办: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2005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6.0,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技术支持:神州数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