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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指南
某单位生产的产品全部免交增值税,将购买的照相机赠送他人也要交纳增值税吗?
来源:
发表日期:
200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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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因此,将购买的照相机赠送他人的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而不论该单位主营产品是否享受免征税值税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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