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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生产单位销售农机的部分零配件是否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来源:  发表日期:20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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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规定:农机零部件不属于农机的征收范围,不适用13%的低税率,应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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