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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外企业向加工区内企业销售的设备,可否开具企业自制的凭证?
来源:  发表日期:20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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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155号规定,出口加工区外的企业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一律开具出口销售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因此,企业应开具出口销售发票,不能开具企业自制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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