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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国税系统大力贯彻“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工作方针,着力规范纳税人依法纳税行为和国税人员执法行为。各级国税机关以学习贯彻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为契机,通过推行和完善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和严格执行税务复议应诉制度,明确岗职,制约权责,努力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通过开展案件复查工作和税收执法检查,认真清理纠正违规文件、政策和执法行为,积极有效地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干部的执法水平和法制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 “十五”期间,年省局审理了11起重大税务案件,发生诉讼案件5起,发生复议案件6起。《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我局开展了《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宣传,依法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公示,专门设立窗口受理,严格依法授权实施,定期评价实施项目,加强了取消、下放项目的后续管理,规范了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全省国税系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安排部署和我省实际开展了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活动。据统计,“十五”期间全省国税系统共开展近40项专项检查,查处了一系列涉税案件,共计查补税款42750万元,有效地堵塞了税收流失的漏洞。尤其是涉及全国22个省、109个县、186户企业的“顺兴”、“金粤”、“三兰”三起系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查处,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2753万元,案件查处工作受到了总局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全系统各级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按实体和程序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自觉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税收宣传月和“四五”普法活动,开展了与企业面对面座谈、表彰诚信纳税户、组织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户、进帐房、进社区等活动,积极营造出依法征税、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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