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2006年9月份全省国税系统
开展“稽查规范年”活动情况的通报
(青国税函〔2006〕42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9月份,随着全省“稽查规范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地有条不紊地推进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在认真开展活动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全面、圆满完成2006年全省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现将9月份活动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严格执行稽查办案规则,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文书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办案规则(试行)》自9月1日实施以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学习、落实办案规则和稽查文书范本,要求在稽查办案工作中严格执行办案规则,进一步强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规范税务稽查基础工作,正确理解并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职责,逐步理顺稽查四环节的各项工作以及抓好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促使稽查各环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如海西州国税局组织全体稽查人员认真学习,学懂、弄通办案规则和稽查文书范本,还组织举办办案规则和稽查文书范本基本知识的测试,并提出稽查文书使用要做到“三个规范”:一是文字要严谨规范。必须以事实和证据为“支撑”,用词准确,表述客观、明细,不能使用易产生歧义的词语,以保证文书的严肃性、准确性;二是数据要准确规范。必须准确、无误,不得遗漏,各项目数额之间的逻辑关系必须吻合;三是手续要完备规范。必须按照法定权限进行审批、签名,并加盖符合执法主体资格的机关印章,制发机关与印章单位称谓必须一致等。
(二)认真落实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推进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视频会议后,在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圆满完成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省局采取了加强领导、务必完成;认真分析、寻找差距;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以查促管、以查促查;加大宣传、发挥震慑;加强纪律、履行职责;加大考核、督促检查;认真总结、按时上报的八条措施。各地也纷纷采取措施贯彻会议精神和省局提出的“八条措施”,如西宁市国税局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实际,制定了加强组织,确保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完成;认真分析,查找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存在问题;以查促管,提出完善意见和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按时上报各项总结、报表、动态和典型案例四条具体措施。海南州国税局提出了绝不拿政策原则作交易,以体现税法的严肃性和刚性;不吃被查企业一顿饭,防止“病从口入”;不接受纳税人一分钱,实行廉政稽查,体现自身价值;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从业务、个人行为等方面进行落实,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稽查整体素质的“三不一抓两提高”工作思路,认真开展稽查工作。海东地区国税局针对全区采矿、采砂行业存在的漏征漏管问题,根据省局的安排,组织开展了采矿、采砂行业税收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抽调75名业务熟练的检查人员,组成18个重点检查小组全部到位并开展工作,在当地采矿、采砂等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初步摸清了该行业的基本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稽查制度建设
按照“稽查规范年”活动第二阶段的安排部署,完成对《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管理规则(试行)》的征求意见工作,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根据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拟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调查取证规则(试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案件复审复查实施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并下发各地及省局有关处室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将《税务稽查文书范本》印制成册并分发到各级稽查局和省局、州(地、市)级国税局的法规、征管等有关部门及基层国税局,保证了稽查人员人手一册。
(四)做到“稽查规范年”活动和专项检查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各地以“稽查规范年”活动为契机,在认真搞好今年的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将规范工作落实到专项检查的各个环节和具体的工作中,做到“稽查规范年”活动和专项检查工作“两促进、两不误”。玉树州国税局为了进一步提高稽查干部的业务素质及业务技能,更好地开展“稽查规范年”活动和专项检查工作,促使每个干部熟悉检查流程,掌握相关税法规定、程序,组织全体稽查干部进行了现场模拟状态下的检查,活动要求每个检查人员检查日期为三天,检查结束后,将自己的工作底稿上交,最后在全局公布检查评比结果。通过此次实践活动,让每个干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弥补不足,有针对性的提高。黄南州国税局稽查局为了突出“稽查规范年”活动的实效,在检查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派出两名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稽查工作经验丰富的稽查干部,前往尖扎县局开展为期两天的业务培训。培训中稽查干部结合近两年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征管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稽查建议,期间还介绍了一些发生在辖区内的典型案例,并对检查、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重点做了再三强调。
在全省国税文化周活动期间,各地稽查人员积极踊跃参加税收业务知识竞赛,并取得个人较好成绩,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调动了稽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学习热情,增强了稽查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五)信息报道情况
9月份,各地共向省局报送“稽查规范年”动态信息31篇,活动进展情况7篇,省局稽查局经过整理、汇总,向省局办公室报送信息4篇,向总局稽查局报送动态信息2篇,在省局门户网站内外网发布信息72篇。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稽查规范年”活动方面
1、继续加强对已下发制度的学习和落实工作。
2、按时报送“稽查规范年”活动的工作信息、进展情况,针对有些地区稽查信息质量较低,报送不及时,无实质内容等问题,要求各级稽查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注意信息的收集、筛选、整理和利用,捕捉“稽查规范年”活动带来的新的、实质性的变化,坚持多报、精报的原则,进一步做好稽查信息报道工作。
3、完成对《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管理工作规则(试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调查取证规则(试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案件复审复查实施办法(试行)》的修改、完善、补充工作,经再次征求各地及省局有关处室的意见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4、开展“稽查规范年”活动回头看。按照“稽查规范年”活动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对照每个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判、总结,并及时论证,寻找差距,分析原因,修正方向,以检验稽查成效,巩固提高稽查成果。
5、加强稽查业务培训工作,为下半年的全省稽查人员素质能力合格测评考试做好准备,并做好参加湖南长沙稽查培训班的人员推荐及相关准备工作。
(二)专项检查工作方面
1、各地要认真、扎实地开展后一阶段的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做到有情况、有数字、有效果、有成绩。
2、对专项检查查处的案件,要加快审理速度,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税款、罚款及滞纳金的全额及时入库,保证按期结案。
3、在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分析总结,详细剖析企业偷逃税的手段,必要时进行专题总结分析,随时报送专项检查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仔细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为加强税收征管提供建议,从而达到整顿和规范行业、地区税收秩序的目的。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