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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 开展“稽查规范年”活动情况的通报
2007-01-12

     

青国税函〔2007〕1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省局培训中心,省局机关各单位:

在“十一五”开局之年,省局党组立足于规范化建设大局,从稳步推进全省国税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法治、素质、征管、两基、节约、规范”十二字工作要求,以稽查规范化为切入点,在全省国税稽查部门开展“稽查规范年”活动,把稽查规范化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饶勇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省局稽查局、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教育处、法规处、征管处负责人为成员的“稽查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各级国税局按照“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稽查局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要求,将“稽查规范年”工作作为每月的重点工作,极探索构建和谐国税,实现国税稽查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有力的推动了全省国税稽查工作的开展,为全省国税系统的规范化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国税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受到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现将开展“稽查规范年”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以提高学习力为基础,提升稽查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以评代训,以查促查,提高稽查干部分析能力

一是开展案例评析活动,对查补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进行一案一析。2006年上半年,省局选择了全省2005年查结的39件典型案例分析报告,首次在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内进行了交叉互评,并评选出了《抓住蛛丝马迹、打击偷税漏税(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涉税案)》等10篇优秀稽查案例分析报告,评选结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二是创新稽查培训模式。在2006年下半年举办的全省稽查业务培训班中,首次开展了案例互动讲评培训,省局稽查局、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海南州国税局稽查局结合2006年全省国税系统在税收专项检查中查处的10个典型案例,就办案方法、办案技巧、案件处理等与学员进行互动讲评,讨论案件处理。三是通过以训代会形式进行盘点式的稽查工作总结和点评,交流“稽查规范年”活动和专项检查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是一种有效激励、创新与实效相结合的稽查业务培训方式。通过以评代训形式,交流了工作经验、查账技巧和检查、处理方法,研讨了稽查业务,达到了在交流中学习,学习中借鉴,在借鉴中提高的目的,为全省国税稽查干部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互相学习、共同促进工作的平台。

2、多层分级,按需培训,提高稽查干部业务素质

根据稽查人员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省局培训骨干和师资、州(地、市)集中轮训等形式,加大了依靠本省力量对稽查全员知识更新和稽查业务培训的力度。2006年,省局先后在省局培训中心和海南州局培训中心举办了2期稽查业务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和稽查业务骨干对税收、会计、法律、计算机和稽查实务等方面内容的进行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培训稽查局长、检查科长、业务骨干110人(次);西宁市国税局举办各类稽查业务培训班15期,培训人员300余人(次);海西州国税局举办了全体稽查人员参加的会计电算化培训班;海东地区国税局从2006年2月至3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稽查政治、业务培训,在7月份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人员业务素质摸底测评考试成绩不理想的情况下,从8月至11月,利用休息时间,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培训方式,开展了以“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培训大纲”内容为主的政治、业务综合培训,大幅提升了稽查干部的业务素质,在年底举行的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人员素质能力合格测评考试中一举夺得平均分数第一名的好成绩,全局稽查人员合格测评考试平均成绩达89.28分,较摸底考试提高18.72%。据统计,在2006年“稽查规范年”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国税局通过各种形式,举办春季轮训班、查前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69 期(次),稽查业务人员人均参加各类集中培训2期次100学时以上,有效提升了整体业务素质。

3、加强外培,激励骨干,着力培训稽查骨干和师资

争取智力援西,加大送出去培训力度,对总局举办的各类培训,以选派全国、全省稽查人才库人员、稽查业务能手和业务骨干参加为主,把参加进修深造和参加高层次培训作为一种激励措施,以激发广大稽查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自信心,产生了立竿见影的作用。2006年全省国税系统各级稽查局先后选派了36名业务骨干参加了5期次总局在北京、长沙、扬州等地举办的稽查业务进修班、培训班,通过培训,开阔稽查人员的视野,拓展稽查人员的思路,培养了一批稽查办案骨干和培训师资队伍,为全省稽查干部再培训打下了基础,参加培训的同志回到岗位后,在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小教员”的作用。如省局稽查局参加长沙培训的同志,积极转化学习培训成果,经过认真备课,成功试讲了《在税务稽查中与纳税人沟通技巧》新课程,为我省国税稽查培训探索新的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培养和发现了新的可以兼职的师资力量,取得了较好效果。

4、联系实际,强化岗练,提高稽查干部岗位工作能力

在“稽查规范年”活动中,各地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岗位练兵。对稽查人员通过查案件、审案件、编题库、写案例、拟方案、撰指南、作辅导、练操作、搞竞赛等方式,给稽查人员压任务加压力,在干中学,学中干,突出岗位练兵,理论与实际结合,从实践中锻炼和提高稽查干部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全省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共同编写并建立了题量达1万多题的稽查业务题库,撰写了近200个案例分析报告,并将精选100个案例结集编册印发全省交流学习。黄南州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稽查四环节不同岗位的业务需求和操作技能,在综合征管软件系统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业务岗位练兵,提高岗位工作能力。该局藏族女干部万玛措,本来她已有了再过两年安享退休生活的打算,什么知识更新、信息化建设,在她看来这些字眼已不属于她,然而自开展“稽查规范年”以来,使她意识到混日子等退休的思想要不得,不进则退,等不到退休已被淘汰,于是她不甘落伍,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尤其是在综合征管软件学习中,她采取画图、标识等办法将每一环节、每一步骤逐一记录,并利用业余时间反复练习,现对稽查各环节流程已基本掌握并能操作运用。玉树州国税局针对案件少,稽查业务单一,稽查人员稽查业务素质较低,在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人员业务素质摸底测评考试不及格率达54.5%的情况下,为了提高稽查干部的岗位工作能力,开展了模拟查账活动,通过现场模拟的形式,对稽查干部进行检查培训,通过实践,让干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弥补不足,有效提高稽查人员的岗位工作能力,在年底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人员素质能力合格测评考试中全部合格。

(二)以增强责任心为关键,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

在开展“稽查规范年”活动中,针对少数稽查人员存在的责任心不强,观念落后,作风疲沓等问题,开展“稽查规范年”大讨论活动,广泛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税务职业道德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增强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全省国税系统广大稽查干部思想观念有了明显转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工作主动性有了明显增强,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西宁市国税局稽查局俞彩灵同志的母亲因患血癌已有两年,她在单位身兼数职,既是网络管理员,又是综合征管软件和执法管理软件监控考核员,在单位辛苦一天的她,由于夫妻分居,回到家中既要辅导孩子的功课,还要照顾病重的老母亲,但她没有为此耽误工作,遇到网络升级,她加班加点,从没有一点怨言。还有该局的段建华、贾旭峰、文惠、李荣、李念宁等同志,有的家有老人常年卧床不起需要悉心照料,有的自己身患疾病,需要住院治疗,但他们都把工作放在了第一位,没有一个人耽误工作。海西州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何进喜,肩负着本局专项检查小组组长的重要任务,为了将手头一件又一件的案件查深查透,三番五次推迟婚礼,将婚礼一拖再拖,还有许多稽查干部在“稽查规范年”期间,主动放弃节假休息时间,有的甚至带病坚持工作,始终把工作放在了第一位,体现出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在税收专项检查中,稽查人员坚持比企业人员早到五分钟,做到不在企业用餐,不用企业车辆接送,当天在企业检查完毕,主动打扫室内卫生,关好门窗,关闭电源,保持室洁桌净,这些看似小事的行为,让企业感受到了青海国税干部观念和作风的转变,树立了良好的国税干部形象。

(三)以完善落实制度为核心,提升国税稽查规范管理水平

1、突出制度创新,力促规范统一

通过开展“稽查规范年”活动,省局先后制定(修订)出台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办案规则(试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管理规则(试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调查取证办法(试行)》等稽查制度和办法,制度建设受到了总局稽查局制度处的肯定。各州、地、市、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也分别结合各自稽查工作内部管理实际,建立了《稽查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信息报道制度》、《稽查局内部考勤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在全体稽查干部中树立起“事事讲管理,人人讲规范”的良好风气,基本做到“四个统一”。

(1)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办案流程

为了规范我省国税稽查办案工作,进一步理顺和明确税务稽查各环节间的工作关系和程序,结合青海国税稽查工作实际,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办案规则(试行)》,对稽查办案的四个环节从程序、形式、内容、管理四个方面以及每一项稽查业务相应的工作流程作了详细、统一的规范。强化了稽查选案和案源管理,统一了全省选案指标及使用、分析方法,细化了稽查实施工作程序和内容,建立了稽查局集体审理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分地区提出了具体立案金额标准,使规则体现出环节与环节的衔接,与综合征管软件相一致,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性,便于稽查人员在具体办案中对照执行。

(2)规范管理内容,统一稽查管理

为了提高我省国税稽查管理效能,加强稽查工作管理,提高稽查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修改、补充、完善原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突出规范管理,制定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管理规则(试行)》,对分级分类稽查管理、首查责任、稽查工作纪律、大要案报告、案件督办、案例分析、稽查建议、案卷管理、工作报告、人才库管理等稽查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通过《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管理规则(试行)》,创新了专项检查管理,建立了分级分类稽查办法,对全省重点税源户根据其年销售收入(营业额)、应纳税额、免抵退税、利润(亏损)总额等情况划分为不同类别,实施分级分类稽查管理,实现“全面稽查”向“重点稽查”的转变,以加强对全省重点税源的有效监控。建立了首查责任制、案例分析、稽查建议制度,严格了稽查办案廉政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强化了案件督办工作,完善了稽查案卷管理、工作报告、稽查人才库使用管理制度,使稽查管理工作迈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规范调查取证,统一稽查证据

调查取证在稽查工作诸环节中至关重要,能否准确、合法的取证,对于税务机关正确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举证工作十分关键。为了提高全省国税稽查调查取证质量和效率,规范取证程序和内容,提高证据效力,防范执法风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调查取证办法(试行)》,对税务稽查证据的概念、特征、主要种类、收集方法、基本要求、取证途径、证据的审核认定等做了详尽的规定,对稽查工作底稿、询问(调查)笔录、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证据的制作和提取,以及虚开、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主要税收违法行为的取证途径进行了规范,使稽查人员在办案中更加明确取证应从哪些方面入手,取得哪些证据资料,要符合哪些程序,避免盲目乱取和证据效力不足等问题,确保每个案件做到寻铁证、做铁卷、办铁案,经得起司法执法的考验。

(4)规范执法形式,统一稽查文书

按照稽查工作标准化的要求,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总局印发的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结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对税务稽查文书的要求和稽查办案需要,统一了全省国税稽查文书,规范了稽查案卷,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制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文书范本》,提供了137种稽查部门内部流转和对外执法文书的式样,并在每个文书后面都附有详细的使用说明和填制指南,具有较强的参考性和操作性,便于稽查人员制作相关文书和归集稽查案卷材料,确保稽查执法在形式上的合法。

2、认真落实制度,从细节入手抓规范

一是积极清理各项稽查制度。省局成立制度整合小组,对涉及稽查工作的有关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将90多个与税务稽查有关且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成电子文档,方便查询使用,并将编辑成册。二是狠抓制度的落实工作。各级国税局稽查局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省局新出台的制度,狠抓执行工作。如海西州国税局认真组织稽查人员学懂、弄通《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办案规则(试行)》和稽查文书范本,自行组织举办办案规则和稽查文书范本基本知识的测试,做到“文字严谨规范、数据准确规范、手续完备规范”。海南州国税局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办案规则(试行)》的要求,在专项检查中严把 “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 “定性关”、“处理关”等“五关”,提高检查质量。三是在“精细”上做文章,从细节上进行规范。从税务检查通知书的下达到调查取证、文书送达、执行入库等执法工作最基础的环节和最基本的要求抓起,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要求全体干部在税收工作中抓住需要规范的细节做文章,从一份稽查文书甚至一个稽查数据的规范抓起,以小见大,引导干部做好小事,把小事做细,着力培养干部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玉树州国税局稽查局为了避免在稽查工作中出现环节间的脱节和程序的错误,建立了《税务稽查工作程序公开卡》。海东地区国税局在精细化上狠下工夫,着力“四个提高”,即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入库率、提高查补率、提高处罚率。

(四)以强化考核、分析对比为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稽查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将“稽查规范年”活动纳入稽查目标考核,制定了《“稽查规范年”活动验收标准》,通过25项指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二是按月通报各地“稽查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和稽查成果,将各地好的做法及时发布在省局门户网站“稽查规范年”专栏,让各地对比分析自己存在的不足,看哪些工作做得比较完善,哪些工作还不足,需要加强,达到相互交流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使学有对象,追有目标,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形成局与局之间你追我赶的局面,促进了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大要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开展,稽查成效明显。三是各地在开展“稽查规范年”活动中,严格落实案情汇报和案情分析制度,创新稽查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稽查工作的新思路。西宁市国税局为进一步改进、完善“审计式”稽查方式,在组织42名稽查业务骨干,到西宁市审计局观摩学习《审计业务操作流程》和审计案卷的基础上对现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开展“稽查日志”试点工作,对办案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保证了办案质量,提高了效率,以往一个月完成的检查,现在仅需20天。四是建立了严格的稽查人员素质能力测评考核机制,对稽查人员进行定期素质能力合格测评,对测试不合格的稽查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确保每个稽查人员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省局于2006年7月19日在全省8个考点10个考场同时集中组织了首次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人员全员业务素质摸底测评考试,全省国税系统有7%的稽查人员测评不及格。2006年12月2日又集中对各级稽查局的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及直接从事稽查选案、实施(含协查)、审理、执行工作岗位的稽查人员进行了素质能力合格测评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全部合格。通过测评考试,检验了全省国税稽查干部的综合素质,对素质能力不适合稽查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优化了稽查人员结构,能独立查账人员的比例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稽查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形成了素质促进规范,规范提升素质的良性循环。海南州国税局制定学习计划,实行局长负责制,采取“学习+激励”的管理方法,通过以赛促学、以练促学、以制促学、以奖促学、以考促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考试等方式,及时评估学习效果,查找薄弱环节,保证学习的实效性,并对每次考试成绩前三名的给予表彰奖励,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黄南州国税局制定了《黄南州国家税务局稽查规范年活动稽查人员素质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稽查人员予以调整工作岗位。

(五)以优化稽查服务为理念,树立优良国税稽查形象

1、加强廉政教育,规范办案纪律,树立稽查干部廉洁执法形象

一是针对稽查办案中容易出现的违纪不廉问题,制定了严格的稽查工作纪律,作为稽查办案的“高压线”,要求稽查干部不准碰、不能碰,杜绝稽查干部到被查企业“吃、拿、卡、要、报”现象。二是要求稽查干部严格遵守《五要、十不准》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 “十五条”规定,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邀请检察院专家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等形式,对稽查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树立廉洁稽查、公正执法是稽查“生命线”的观念,增强全体稽查干部的廉洁执法意识,倡导为税清廉,做到警钟常鸣。省局、西宁市、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等先后分别邀请了省、市检察院的同志专题讲解预防税务职务犯罪,渎职犯罪立案标准等,还与检察机关建立了税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与检察机关还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

2、公正公平执法,和谐税企关系,树立稽查执法服务形象

一是严格执法,坚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涉税违法案件,自觉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国税稽查执法环境,树立了公正执法形象。二是文明执法,通过建立专项检查报批制度,由省局审批专项检查项目和重点检查对象,实行查前告知和企业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加强与地税局稽查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减少了对纳税人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实施人性化稽查,在检查实施中不忘关心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从小事做起,注重自身形象,有效的改善了税企关系。如在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中,各级国税稽查部门按照“稽查规范年”活动要求,以规范的执法行为和良好的素质,赢得了纳税人的好评,改变了纳税人对税务稽查的看法,融洽了税企关系,感染了企业人员。被查企业普遍反映:税务稽查程序和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稽查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更强,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更好,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更加有力。三是在严格执法中以人为本,充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主动执法服务意识。海西州国税局对所辖重点税源企业进行了税法讲评,以案说法,主动增强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税收法律意识,提高稽查服务水平。西宁市国税局在日常检查工作中,跳出就检查论检查的思维模式,帮助企业规范帐务,积极宣讲税收政策,做到了查前告知、查中纠正、查后辅导。针对企业因三角债的帐务处理不当造成少缴税款的现象,稽查人员及时进行辅导,减少了企业不必要的损失。部分区(县)国税局针对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汇算不准确的情况,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纠正纳税人对税法理解上的偏差,有效的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化的税务稽查既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树立了良好的国税稽查形象,构建了和谐融洽的税企关系

3、严格政治纪律,增强执行力, 树立国税稽查铁军形象

按照《公务员法》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等对公务员义务和纪律的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就是违法。针对过去一些稽查干部和个别基层稽查局存在政令不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省局党组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国税稽查局在组织上必须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直接领导。稽查业务尤其是稽查办案和税收专项检查上,按照稽查业务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必须服从和接受上级稽查局的业务指导、管理、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认真落实好各项制度,执行好上级决定和命令,着力解决“队伍素质不平衡、工作能力不胜任、实践创新不积极、文件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坚决”的“五不”问题,将青海国税稽查打造成一支具有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铁的素质的稽查铁军,为国税规范化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国税局按照省局党组的要求,通过组织“稽查规范年”大讨论活动,对照省局党组提出的集中解决好构建和谐国税中存在的“四种现象” 、“四个并存” 和“五不”问题,以学习《党章》和《公务员法》为重点,加强了全系统稽查干部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政治思想教育,稽查干部的全局观念、整体观念得到强化,对总局、省局党组决策的执行力明显加强和提高,建立起了以省局党组为领导核心,省局稽查局为指挥中心,政令畅通,指挥有力,协调高效,管理规范的国税稽查办案指挥系统,一支具有铁军形象的青海国税稽查队伍正在茁壮成长。

4、主动接受监督,搭建沟通渠道,树立稽查规范执法形象

对内建立各级国税局监察部门向稽查局派驻专职监察员制度和税务检查人员廉政监督跟踪卡,对稽查工作尤其是查办案件实行全程廉政监督,防患于未然。对外开展了向纳税人征求稽查工作意见活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省局组织召开了 “税企携手 共铸诚信 依法治税 共建和谐”为主题的全省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座谈会,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饶勇同志及班子全体成员与21户省级重点税源企业的负责人、财务主管以及省公安、监察、纠风办、整规办、行业协会的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地座谈,零距离倾听纳税人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当场解答有关问题,并发放调查问卷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国税工作,严格公正执法、规范工作程序、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和谐税企征纳关系等问题广泛征求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受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在“稽查规范年”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国税局通过发放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等形式,共向6000多户企业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召开25次纳税人座谈会,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限时落实和整改,并将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向纳税人反馈,受到纳税人的普遍好评,有效提升了国税稽查规范执法形象。

5、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

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向纳税人宣传开展“稽查规范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防止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广泛接受纳税人监督,不断促进稽查干部改进服务,提高规范执法意识。省局在全省国税门户网站开辟“稽查规范年”活动专栏,发布有关重要文件、活动动态、经验交流和心得体会352篇。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大开展“稽查规范年”活动督促检查及信息报道工作的通知》(青稽便函[2006]14号),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定期报送各地活动动态和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海西州国税局积极开展 “诚信兴商宣传”活动,与海西州地税局联合开展了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为主题,以“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隐瞒销售收入,骗取税收优惠”等典型案例剖析为内容的街头税法宣传活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通过《西海商报》、《西海都市报》、青海人民广播电台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宣传和发动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各级稽查局通过门户网站、《西宁晚报》、《税务学习》等省内各新闻媒体曝光案例73起,公告案例58起;在局内设置举报电话14部,并在报纸及网站上予以公布;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举报信箱13个,随时接受各界群众的监督举报;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中设置稽查自动受理系统,全天24小时解答纳税人的稽查疑问。

二、 主要成效

经过近一年的“稽查规范年”活动,全省国税稽查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的道路,基本实现了工作程序规范、工作内容规范、执法形式规范、内部管理规范的阶段性目标。实践证明,通过制度建设来推动稽查工作精细化管理,提高稽查工作质量与水平之路是成功的,成效已初步显现。

(一)严厉查处了大要案件,促进了稽查考核指标的稳步提高

稽查制度的创新和完善,稽查工作程序和流程的明晰,使每个稽查人员根据岗位不同,知道应该做什么及如何做,稽查人员的心里踏实了,检查中出现的程序违法问题大大减少,2006年全省查处的案件没有一件因纳税人的争议而导致复议或诉讼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执法风险,使稽查工作更加有序、精细、有效。2006年,全省国税稽查部门克服人员不足、专项检查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等困难,集中优势兵力,统一指挥,上下联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了各项税收检查工作,及时打击、惩处税收违法行为,促进了稽查工作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中发挥更加有力的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各项稽查考核指标的稳步提高。2006年,全省国税稽查部门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大要案件查处,查补税收收入8042万元,其中:税款6101万元,罚款1273万元,加收滞纳金668万元。实际入库总额7377万元。罚款比例20.87%,超出总局标准5.87个百分点,入库比例91.73%,超出总局标准6.73个百分点。

(二)营造了学习氛围,提高了稽查干部岗位成才能力

通过组织引导、机制引导、典型引导、激励引导、竞争引导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稽查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转变学习观念,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将工作与学习相交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将工作视为学习实践机会,将学习视为工作必须,学以致用指导工作实践的“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局面,业余自学成为气候,学习求知成为自然,学习氛围空前浓厚,极大的提高了稽查干部个人素质,先后有8名稽查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重要岗位甚至是领导岗位。西宁市国税局稽查局采取“人人备课、人人授课”、“集中时间、答难解疑”、“一帮一” 结对互帮互助等学习方式,调动稽查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稽查干部业务素质。该局57岁的稽查干部余洪湛,原来在电脑操作上比较生疏,开展“稽查规范年”活动以来,他不甘落后,凭着一股子钻劲,学五笔、背字根,基本掌握了计算机操作技能,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在稽查人员素质能力合格测评考试中取得了80.5分的好成绩,较业务素质摸底测评考试提高了19.55分。果洛州国税局稽查局局长陈强军,在可以不参加两次稽查测评考试的情况下,他主动要求参加,成为唯一一名参加考试的稽查局局长,通过学习考试提升自己的稽查业务能力。在他的带领下,果洛州国税局稽查局稽查人员素质能力合格平均考试成绩较摸底测评考试提高了15.35分,该局藏族干部李洪财,用自己的实力,赢得了组织的信任、群众的支持,从果洛州国税局审理科科长走上了稽查局副局长的岗位。黄南州国税局采取“各取所长”的方法,针对每个稽查人员的特长,充分发挥“小教员”作用,将学习内容分配到人,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集中辅导,提高稽查干部岗位成才能力,该局稽查干部郭磊,通过竞争,走上了泽库县国税局副局长的岗位。

(三)  加强了部门协作,加大了执行力度

各级国税局对外加强了与地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落实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和税务、公安工作协作制度,主动加强了与地税局、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共同研究开展联合检查、情报信息传递、工作通报等有关事宜,减少了对纳税人的多头检查,做到了检查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了检查效率。在对青海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的税收专项检查中,省局稽查局与省地税局稽查局首次组成联合检查组同时进户检查,受到企业的好评,创新了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形式。依法加大了对欠缴查补税款“钉子户”的强制执行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海东地区国税局联合与海东中级人民法院对循化县仙红辣椒开发有限公司拖欠的查补税款依法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将拖欠的查补税款依法追缴入库;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在省局的支持下,对欠缴巨额查补税款的某局西宁办事处加油站,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拍卖所得抵缴欠缴的查补税款600多万元。对内加强与税政、征管、法规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工作配合力度,取得了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配合。特别在金融保险、邮电通信行业检查过程中,得到了政策部门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保证了税收专项检查有效开展。同时,通过稽查建议和工作信息及整改反馈在基层征管部门、稽查局和相关职能科室间的“多向”传递,实现了信息共享、工作互动。

(四)开展了案件复审复查,提高了稽查办案质量

省局采取比例抽样、随机抽取和集中复审、交叉检查的方法,对各地2005年立案查处并已定性结案的55件涉税违法案件案卷进行了复审,检查了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适当,案件是否执行到位等问题,并选择具有代表性问题的乐都福海碳化硅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进行了实地复查。对复审复查中暴露出的不规范的问题除限期改正外,及时进行通报,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西宁市国税局也组织对全市2005年立案查处结案的68件案件案卷进行复审和交叉检查,并将复审复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稽查案件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黄南州国税局还组织监察室、法规科通过采取全面复查的办法,对稽查局对近两年办结的专项检查、专案检查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查找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防范执法风险。通过落实案件复审复查制度对案件执法水平进行监督,促进规范执法,切实提高了稽查办案质量,有效化解了执法风险,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因涉税案件提起的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

(五)促进了全局工作,有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在稽查部门开展“稽查规范年”活动以来,带动和促进了全省国税规范化工作,各级国税局纷纷按照规范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业务流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西宁市城东区国税局从规范化入手,借鉴稽查规范经验,积极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实行片管责任区、工作日志等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了依法治税,有效解决了“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全面提高了区局征管质量和效率,优化了纳税服务,西宁市国税局针对这种独特有效的管理模式,专门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有利地推动了全市管理规范工作的全面开展;城北区国税局注重日常检查制度建设,制定了内部集体审理制度和案情分析会议制度。海东地区国税局以“稽查规范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区开展了“强化税收管理年”活动,海北州国税局把“突出规范、狠抓管理”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开展了“税收工作落实年”活动,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问题和不足

经过一年多的税务稽查规范管理,全省国税稽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我省是一个高寒、缺养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地域辽阔,人口稀少,全省各级国税稽查干部常年在这种艰苦环境中肩负全省国税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案件查办等各类稽查任务,有时为了开展检查,稽查人员要往返几百公里,稽查干部承担责任大,职业风险高,长期超负荷工作,但是相应的激励机制却不够健全,不能够充分调动起稽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干部队伍自身的稳定有一定影响。

(二)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一级稽查”体制推行3年来,各级国税局稽查人员配备不到位,目前,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人员编制平均到位率只有66%。且稽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既具备稽查专业能力,又具备计算机、法律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案件查处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需要,尤其随着分级分类稽查制度的建立和纳税评估案源的增加,稽查任务将会越来越重,这种困难和问题会越来越突出,不同程度制约了稽查效能的发挥。

(三)选案工作是薄弱环节

选案是稽查工作的起点,也是稽查工作的生命线,然而,选案工作一直是我们稽查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目前选案工作主要是人工选案,依靠选案工作人员的经验判断,选案随意性大,选案准确率低。同时,案源渠道不畅通,目前稽查案件主要来源于协查、举报、上级交办,税源管理部门通过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等向稽查部门移交的案源很少,稽查与税收分析、税源管理之间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良性互动机制。

(四)稽查案卷档案管理不规范

随着稽查工作的深入与发展,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方面的问题,愈来愈突显,税务稽查案件材料和案卷管理上存在一定风险。税务稽查案件的电子案卷,如影音文件、数字化文件、电子数据等的管理还没有规范明确。

(五)信息化的优越性还没有充分发挥

在推进税收信息化的建设中,各种现代化的办案设备在税务稽查工作中的应用还没有充分展示,计算机所具有的自动、高速、精确地完成大量数据储存与处理、计算与分析等功能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四、抓好落实,巩固成果, 把稽查规范管理活动引向深入

稽查规范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将长远规划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稳步推进,分阶段进行。2007年,按照稽查规范管理“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总体思路和省局提出的“法治、素质、征管、两基、节约、规范”十二字工作要求,围绕“夯实基础、构建和谐、创新管理”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好各项稽查制度,加强稽查选案工作,规范稽查案卷档案管理,认真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把“稽查规范年”活动引向深入。

 二○○七年一月四日


 
  来源: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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