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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人员素质能力合格测评考试情况的通报
2007-01-12

     

青国税函〔2007〕2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省局培训中心,省局机关各单位:

按照《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省局于2006年12月2日组织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人员进行了素质能力合格测评考试。现将考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考人员情况

   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行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人员素质能力测评考试的通知》(青国税办函〔2006〕450号)要求,全省国税系统各级稽查局直接从事稽查选案、稽查实施(含协查)、稽查审理、稽查执行工作岗位的税务稽查人员,各州、地、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各内设科正副科长,大通、湟中、湟源县国税局稽查局、格尔木市国税局稽查局正副局长共计195人在8个考点参加了考试,占应参加考试人员的90%。 缺考22人,其中:西宁市10人,海西1人,海南1人,海北3人,玉树4人,果洛1人,省局稽查局2人。缺考中休产假4人,脱产学习2人,因病住院8人,因事请假6人,出差1人,已调整岗位1人。

  (二)考试组织情况

   本次考试仍由省局统一部署、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采取交叉巡视、严格监考、单人单桌、闭卷考试方式,在全省8个考点11个考场同时进行。为了测试稽查人员稽查业务能力素质的真实情况,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测评考试提出了严格要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审定考试方案,分管领导对考试的各个环节、细节亲自作了周密、细致的安排,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监督、监考、巡视措施。考试当天,省局党组成员对西宁和海东考点进行了巡视。省局监察室和人事处全程监督出题、印卷、领卷、阅卷、登分、核分、抽考工作;省局教育处和稽查局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分发、收交试卷;从各级国税局人事、教育、监察抽调了22位同志组成了11个巡考组采取循环交叉方式进行巡视监考,负责押送和收交考卷。各级国税局均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人事、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监考组,具体承担和负责本局考点的监考工作,考试规范、有序。为了检验考试人员成绩的真实性和监考质量,考后省局还组织人事、监察、教育部门的同志对个别地区少数参考人员进行了抽考,并按抽考成绩重新计分,基本掌握了参考人员成绩的真实性,并对监考工作不认真的巡考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体现了考试的公正性和纪律的严肃性,了解、掌握了稽查人员的真实业务素质情况。

(三)成绩分布情况

  195名考试人员平均成绩为83.07分,较摸底考试提高5.83分;个人最高分为97.7分,较摸底考试提高3.1分;最低分为63.7分,较摸底考试提高25.7分,相差34分,较摸底考试差距缩小22.6分。参考人员全部考试合格,其中:90分以上28人,较摸底考试增加18人,占考试人员的14.36%;80—89.9分111人,较摸底考试增加30人,占考试人员的56.92%;70—79.9分49人,占考试人员的25.13%;60—69.9分7人,占考试人员3.59%。本次考试较摸底测试成绩提高的137人,占参考人员的70%,其中:提高30分以上的2人,20分至29.99分4人,10分至19.99分35人,1分至9.99分88人;成绩下降的49人,其中:下降10分以上的3人。

  1、摸底测试和素质能力合格测评考试平均成绩90分以上的稽查人员为:

第一名  洒朝敏   95.95分 省局稽查局

第二名  丁春梅   95.85分 海西州国税局稽查局

第三名  王振萍   92.6分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第四名  王德胜   92.3分  黄南州国税局稽查局

第五名  陶玉珍   91.05分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第六名  胡传玲   91 分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稽查局

第七名  侯瑞莉   90.8分  省局稽查局

第八名    耀   90.75分 西宁市国税局稽查局

第九名  赵应辉   90.5分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第十名       90.3分  西宁市国税局稽查局

第十一名 宋文琴   90.1分  海西州国税局稽查局

    2、本次考试成绩90分以上的稽查人员为:

第一名   丁春梅  97.7分  海西州国税局稽查局

第二名   洒朝敏  97.3分  省局稽查局

第三名   陶玉珍  95.7分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第四名   赵应辉  94.6分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第五名   吴朝东  94.4分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94.4分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王振萍  94.4分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第六名   段学平  94.1分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第七名   侯瑞莉  92.8分  省局稽查局

 第八名   杨玉霞  92.6分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第九名   马登忠  92.5分   湟中县国税局稽查局

        全建华  92.5分   黄南州国税局稽查局

第十名   李志霞  92.1分   湟中县国税局稽查局

第十一名 黄夏平  92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第十二名 王德胜  91.5分   黄南州国税局稽查局

第十三名 杨文颖  91.1分   海南州国税局稽查局

第十四名 郭柏汝  91      海西州国税局稽查局

第十五名 张晓燕  90.9 分   西宁市国税局稽查局

第十六名 高    90.8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张晓琴  90.8    省局稽查局

马春香  90.8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第十七名 朱    90.7    大通县国税局稽查局

李洪财  90.7    果洛州国税局稽查局

第十八名 柴兆宏  90.5    大通县国税局稽查局

侯永乐  90.5    海东地区国税局稽查局

第十九名 鲁宝兰  90.3    大通县国税局稽查局

         胡传玲  90.3 分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稽查局

第二十名 宋文琴  90.2 分   海西州国税局稽查局

(四)本次考试各地区平均成绩见附表1,各地区摸底测试和本次考试两次平均成绩见附表2。

二、答题情况

(一)试题结构

 此次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答题方式,试题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题共六大题,主要涉及稽查业务,以及与稽查业务密切相关的财务会计知识、现行税制、征收管理、计算机基础及应用、相关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内容,重点测试稽查人员对稽查业务所需的税收基础理论知识、财会基础知识、税务稽查工作规程、《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办案规则(试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文书范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业务、查账技巧、稽查实务、《税收征管法》及相关法规等稽查工作必备知识的掌握情况,了解稽查人员综合运用有关知识和技能进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试题难度、内容基本与摸底考试基本相当,只是从题型结构上加大了客观题量,将客观题分值由摸底考试的85%提高到96%,更适应成人考试的特点。其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等题型各25题,分值共占75%;业务计算3大题18道客观题10分,分值占10%;案例分析1大题5道客观题10分,分值占10%;稽查实务1道客观题,1道稽查文书制作题5分,分值占5%。

(二)单项选择题共25题,满分25分。得分在20分以上的有161人,占82.56%,16人获得满分,最低分15分。答题错误率在20%以上的有9道题,其中:考核税收基础知识的第21题,错误率高达57%;考核会计基础知识的第9题,错误率为28.72%;考核企业所得税知识的第17题、25题、15题,错误率分别为26%、25%和21.5%;考核税务稽查文书使用知识的第11题和第14题,错误率分别为25%和20.5%;考核商业折扣业务知识的第12题,错误率为24%;考核计算机基础知识的第22题,错误率为21%。

(三)多项选择题共25题,满分25分。得分在20分以上的有130人,占三分之二,无1人获得满分,最高分24.4分,最低分14.2分,得分在20分以上的有161人,占82.56%,考核对视同销售行为价格确定政策规定掌握情况的第5题,错误率达14%。

(四)判断题共25题,满分25分。得分在20分以上的有186人,占95.38%,10人获得满分,最低分17分。考核税务人员应掌握的渎职犯罪知识的第18题,错误率为56%;考核《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办案规则(试行)》内容的第7题,错误率30%;考核会计基础知识的第12题、13题,错误率分别为30%、21%;考核查补收入统计口径的第21题,错误率为25%;有16人对考核增值税纳税人分类知识的第1题也答错了。

  (五)业务题共3题,满分10分。得分在6分以上的有160人,占82.05%,13人获得满分,最低分4.5分。错误主要集中在考核内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调增调减、计税收入、费用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等知识的第3题,该题6个问题的错误率分别为6.15%、64.62%、6.15%、16.92%、49.74%、44.1%,对企业所得税知识掌握是薄弱环节;考核增值税进项转出和视同销售业务的第2题的(5)、(6)两个小题,错误率分别为18%、36%。

(六)综合案例分析题满分10分。得分在6分以上的有158人,占81%,54人获得满分,最低分2分。从答题错误看,主要对税务强制执行措施采取、税务行政诉讼有关时效、举证和国家赔偿的规定把握不太准。

 (七)稽查实务题满分5分。这是一道根据条件制作规范的《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的题,题很简单,但是得满分的也只有43人,还有2人为0分。主要错误是不按规范的要求填写文书名称和文号,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部分,40%的人未按规定注明出示税务检查证的情况。还有个别人在该题送达人签名或盖章栏填写了自己的真实姓名,违反了考试规定,使该题不能得分。还有部分人对稽查文书印制技术规范不掌握。

三、存在的问题

  (一)从对参加考试人员答题情况的分析看,仍有一部分稽查人员对财会基础知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具体业务规定、综合征管软件稽查模块操作与应用、计算机基础及主要应用软件的掌握还不够,尤其是对企业所得税的一些新规定不掌握,对省局制定出台的《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办案规则(试行)》学习也不深不透,对《征管法》及相关法律掌握的也不全面。

  (二)少数人员对业务学习抓得还不太紧,满足于及格,在试题难度、题型、结构基本相当的情况下成绩下滑10多分,与一些同志在摸底测试成绩不理想甚至不及格的情况下,从本职岗位工作出发,积极学习、掌握与本职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加大学习力度,学用结合,使成绩大幅提高形成了鲜明对比。

四、几点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省局确定的稽查规范工作“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工作部署,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查找和改进不足,在提高稽查人员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将稽查规范和提高稽查队伍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巩固“稽查规范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夯实基础,着力构建和谐国税,努力创新稽查管理手段、方法,促进全省国税系统“两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各地要以这次业素质能力合格测评考试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本局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情况,从本职工作出发,从基础知识出发,进一步加大稽查业务培训、个人自学自练和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力度,开展查账能手竞赛活动,突出实战训练,充分调动广大稽查干部讲学习、常练兵的积极性,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掌握好稽查业务必备的知识,胜任岗位工作。

  (三)省局将以州、地、市、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为单位反馈考试人员的成绩,供各级国税局党组和领导了解、掌握各局稽查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情况,并对参加稽查摸底考试和本次考试平均成绩90分以上和本次考试成绩90分以上的30名同志以及组织培训、考务等工作较好的海西州、海南州、西宁市、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地区国税局等5个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四)各地要以适当的方式将考试成绩向大家通报和反馈本人,要引导广大稽查人员树立正确的学习观、考试观,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考试成绩和名次。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到省局人事处查卷。要认真分析、总结考试结果,按照考试答题情况,有重点、针对性地开展稽查业务培训,继续抓好稽查业务最基础、岗位工作最需要、实际工作最常用的知识、税收政策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局制定的《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办案规则(试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文书范本》、《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管理规则(试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调查取证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的学习、培训。

  (五)对应参加摸底考试和素质能力合格测评考试,而两次均未参加考试,或摸底考试不及格也未参加本次考试的西宁市国税局稽查局丁佳,湟源县国税局稽查局赵惠英、张艳汶,海北州局稽查局王海东,玉树州局稽查局李国强等五位同志,由所在国税局进行岗位调整,并适时做好稽查人员的选调补充工作。各级国税局对调整岗位人员,要做好思想工作,妥善安排到稽查局外的适当岗位。岗位调整和稽查人员补充情况于2007年2月15日前报省局(人事处)。

二○○七年一月九日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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