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我省国税文化建设,省局将从即日起在青海国税门户网站开展全省网络征文和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主题
本次征文摄影比赛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 。旨在讴歌青海国税发展的业绩,抒发国税事业的情怀,探讨税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税收、发展与民生的关系,研究税收改革的策略,描述税收发展的前景,为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营造一个学习、交流、借鉴、展示的平台。
二、参赛要求
(一)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各地纳税人和各界人士选送的征文作品没有数量限制。
2、参赛内容: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题。不论是国税干部,还是纳税人,都可以亲历者、实践者、研究者、记录者的身份,反映国税在扶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民生进步、帮助弱势群体等方面的贡献。
3、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与征文主题相关,体裁、风格不限,题目自拟,内容积极向上。作品必须是原创,没有在任何公开媒体上发表过。字数在1500-2500字以内。
(二)摄影比赛
1、参赛对象: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每个参赛者选送作品不超过5幅。
2、参赛内容: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反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突出地域特点。
3、作品要求:使用数码像机拍摄,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像素不小于300万。作品要有标题、配以简短的文字说明。要求图像清晰,层次分明,构图饱满,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律视为无效稿件。
三、来稿形式及截稿时间
(一)投稿方式:参赛作品实行网上投稿,社会各界及纳税人的征文摄影作品发送至tougao@qh-n-tax.gov.cn电子邮箱内。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注明单位、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二)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参赛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
(三)截稿时间
征文和摄影比赛截稿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
四、奖项设置
(一)奖别及人数。征文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摄影类: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
(二)奖励办法。向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获奖作品在《税务学习》刊发。
(三)部分征文和摄影获奖作品编入《征文摄影集》中。
二○○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