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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网络征文和摄影比赛的通知

2008-04-07



 

为深入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我省国税文化建设,省局将从即日起在青海国税门户网站开展全省网络征文和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主题

本次征文摄影比赛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 。旨在讴歌青海国税发展的业绩,抒发国税事业的情怀,探讨税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税收、发展与民生的关系,研究税收改革的策略,描述税收发展的前景,为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营造一个学习、交流、借鉴、展示的平台。

二、参赛要求  

(一)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各地纳税人和各界人士选送的征文作品没有数量限制。  

2、参赛内容: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题。不论是国税干部,还是纳税人,都可以亲历者、实践者、研究者、记录者的身份,反映国税在扶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民生进步、帮助弱势群体等方面的贡献。  

3、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与征文主题相关,体裁、风格不限,题目自拟,内容积极向上。作品必须是原创,没有在任何公开媒体上发表过。字数在1500-2500字以内。

(二)摄影比赛  

1、参赛对象: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每个参赛者选送作品不超过5幅。

2、参赛内容: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反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突出地域特点  

3、作品要求:使用数码像机拍摄,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像素不小于300万。作品要有标题、配以简短的文字说明。要求图像清晰,层次分明,构图饱满,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律视为无效稿件。

三、来稿形式及截稿时间  

(一)投稿方式:参赛作品实行网上投稿,社会各界及纳税人的征文摄影作品发送至tougao@qh-n-tax.gov.cn电子邮箱内。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注明单位、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二)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参赛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  

(三)截稿时间

征文和摄影比赛截稿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

四、奖项设置  

(一)奖别及人数。征文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摄影类: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 

(二)奖励办法。向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获奖作品在《税务学习》刊发

(三)部分征文和摄影获奖作品编入《征文摄影集》中。

 

              

 

二○○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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