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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中奖记

2007-04-26



    因我经常在报刊发表文章,寄来稿费是常有的事,每当这时,周围朋友便要我“出血”请客。前不久,我第一次经历了稿费请客索要发票中奖的事情,真让我大感意外。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在南方一家报社举办的征文比赛中,我写的一篇自认为不错的应征稿件,居然在评选中荣获一等奖,奖金1500元,汇款寄到单位,被同事看见,大家纷纷向我祝贺,向我道喜,言外之意,让我表示一下。我呢,自然明白,乐意和大家分享。那日,我约了大家,在一家酒店相聚,酒过三巡,我见大家已有几分醉意,便掏包结帐,一同事却小声对我说:“要一张发票,也许还能中奖。”我原本没有要发票的习惯,一听说可能中奖,便索性张口要服务员开票。谁知,服务员却以没有为由,不给开。我找到老板。老板问我:“你要发票是报销吗?”
    我如实说:“我不报销,是我个人消费。”
    “你不报销还要发票做什么?”老板不耐烦地说。
    我又说:“开发票是你们的义务,我不报销也要发票。”我的态度变得强硬起来。
    老板见我不罢休,只好换了一个方式,口气软下来,说:“兄弟,你不报销,要发票还有什么意义?这样吧,我给你一瓶饮料。”随手拿起一小瓶可乐,想打发我走。
    我说:“我不需要饮料,我需要发票。”
    正在我们争执的时候,一名中年男子走过来,问清缘故后严厉地对酒店老板说:“你没有权力不给顾客发票,要是你不给,顾客可以投拆你。”说完,他掏出工作证,原来,此人是一名税务人员,在此和家人用餐。老板一看傻了眼,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度的大转弯,老老实实地给我开发一张发票,并一再表示今后一定给顾客开发票。我在心里暗自好笑,并向那名就餐的税务人员致谢,高高地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发票。
    我收好了发票,便和朋友各自回家了,中奖一事早已经忘在脑后。一天上午,我手机突然响起,一条短信提示道:“摇奖活动正在开展,发送餐饮食娱乐业定额发票号码到××××××即可参加参与活动,千元大奖等你拿。真是出乎我的预料,我的其中一张发票居然中了500元的奖励,金额超过了当初就餐的数额。从这件切身经历的事,我感到,作为经营者不能剥夺消费者的合法权力,让消费者开心消费、明白消费、满意离开才是明智的行为。
    索要发票是每一个消费者的权力。现在我已经养成了消费后索要发票的习惯,但目的并非是这了中奖。消费了就应该如实买单,买单了就应该索要发票,这绝不是与个人无关的话题,而是有利于国家建设的社会责任。

海西
谢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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