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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七大精神统领国税稽查工作(张滨生)

2007-11-19



     

         ——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心得体会

省局稽查局暨第七党支部  张滨生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省局稽查局暨第七党支部迅速对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出安排,提出要求,组织学习,开展讨论,参加辅导,撰写体会,在稽查局全体干部和支部党员中掀起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高潮。下面,我代表省局稽查局和第七党支部,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国税稽查工作谈一谈学习体会和想法。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十七大精神统领稽查工作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非凡历史意义的大会。胡锦涛同志的报告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大会选举产生以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顺利、平稳地实现了我们党领导层的新老交替。这次大会对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认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省局稽查局和第七党支部必须按照中央、省委、总局、省局党组的部署和机关党委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十七大精神统领全省国税稽查各项工作,加强支部建设。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成果和体会运用到稽查工作实践之中,做到学习十七大精神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与学习胡锦涛同志一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弘扬“热爱高原,团结奋进,求实创新,文明高效,奉献税收”青海国税文化精神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努力完成夯实基础、管理创新、促进和谐三大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稽查规范管理,夯实稽查基础,推进管理创新,强化稽查队伍,提升稽查能力,积极构建和谐稽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构建和谐青海国税、促进青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求真务实,客观分析,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总结稽查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十七大报告对其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刻阐述,并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也是十七大报告的一大亮点和突出贡献。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回顾近几年来全省国税稽查所取得成效,就是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结果。客观分析回顾即将过去的2007年,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十一五”稽查工作总体思路和“法治、素质、征管、两基、节约、规范”十二字工作主线,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稽查工作制度,已经取得了较好成效,基本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 以夯实稽查工作基础为抓手,不断巩固“稽查规范年”活动的成效

一是认真开展了“稽查制度落实年”活动,着力夯实制度基础;二是加大了工作调研力度,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三是加强稽查选案工作,加大了选案分析力度,建立了选案分析报告制度,形成了48篇分行业或分企业的选案分析报告,提高了选案准确率,选案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7年专项检查选案准确率较去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四是组织开展了稽查案例评析活动,对全系统2006年度50篇税务稽查案例进行互审互评,进一步提升了稽查人员的写作基础,交流办案经验,开阔办案思路,提高办案技能;五是组织开展了稽查案件复审复查工作,对全系统2006年44件已查结案件进行了复审,对5户企业进行了实地复查,有力地推动了稽查执法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六是编印了《稽查工作规范手册》和《稽查案例选编》,有效提升了稽查规范化管理水平;七是加强稽查报表报送工作,对稽查报表材料报送情况,实行按季通报考核,提高了基层报送报表材料的质量和及时性;八是重视案件协查和举报案件管理工作,完成了协查系统的升级和辅助工具的推广运用准备工作。建立举报案件分类受理制度,增强了举报案件查处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九是密切与公安、地税等部门协作,联合办案,联合检查,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有效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二) 以创新稽查管理为手段,有效提升稽查工作效率

一是创新专项检查管理,全面实施了分级分类稽查二是积极探索激励机制和稽查体制改革创新,分别在西宁、海西和海东国税局开展主查主审制度及“一级稽查、两级管理”试点,并取得实效;三是创新案情分析制度,在稽查办案中,及时邀请有关业务处室人员对案件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博采众长,最大限度降低执法风险;四是各级稽查局都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各项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制定出台了《稽查工作质量及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了稽查目标考核体系,创新了稽查目标考核手段

(三)以促进和谐为保障,积极构建和谐稽查队伍

全省各级国税稽查局加强学习,强化培训,转变作风,搞好协调,认真落实“两个减负”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党员公开承诺制,树立稽查执法与服务并重的观念,公正执法,以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中心,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进一步提高稽查队伍素质,规范稽查内部管理,为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以十七大精神为动力,切实抓好当前稽查工作

一是理清工作思路,科学筹划2008年稽查各项工作。二是完成两项调研和两个培训。三是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的核查、移动通讯行业和“808专案”三项检查工作。四是搞好2007年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协查、举报案件和全省稽查工作四个总结。五是抓好公务员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支部工作考核和全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质量等五项考核。六是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党的十七大精神统一省局稽查局暨第七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科学谋划2008年稽查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2008年,我局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坚定信念,解放思想,继续按照青海国税“十一五”“八个新”的工作目标,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稽查制度,在认真完成总局布置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拟重点对矿产品开采、生产及经营行业、房地产行业、废旧物资收购及用废行业、医药生产及销售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促进税收秩序不断好转

(二)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重点查处利用虚开、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发票骗抵税款的违法案件以及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违法案件。

 (三)抓好稽查制度落实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稽查相关制度,特别是2006年省局制定的《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办案规则(试行)》等制度,并将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评价中

(四)加强稽查选案工作

进一步加大选案分析力度,探索和推广科学的选案分析方法,落实选案分析报告制度,进行科学稽查选案,提高选案的准确性,对税收违法行为实施精确打击,并做好纳税评估移送案源的查处工作。

(五)做好协查工作

树立全国“一盘棋”和“协查地就是案源地”的思想,充分发挥增值税征管数据辅助工具的作用,做好网上协查,加大协查监控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协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做好举报案件管理工作

保持举报案件信息渠道畅通,加强举报奖金的发放管理,鼓励公民积极举报税收违法行为。

(七)依法加大处罚和执行力度

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稽查威慑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处罚率力争达到总局20%的要求。加强税务处理与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工作,确保追缴税款入库率在90%以上。

(八)进一步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职能作用

继续开展案例评析工作,总结办案经验教训,交流查账技巧和检查方法,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有效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职能作用。

)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一是进一步加强税警协作,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地税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合检查。三是拓展与银行、海关、工商、审计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

做好稽查宣传工作

加大稽查宣传力度,采取定期进行案件公告、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宣传打击涉税违法活动成果。

(十一)深化“一级稽查”体制改革

认真总结海东地区国税局试点推行“一级稽查,两级管理”经验,探索调整稽查内部机构设置形式,配合人事部门搞好稽查机构改革和职能配置工作。

(十二)全面推行“主查主审”激励竞争机制

结合能级管理,在总结西宁市和海西州国税局稽查局 “主查主审”制度的基础上,适当时机在全省国税系统各级稽查局全面推行“主查主审”激励竞争机制。

(十三)进一步提高稽查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引导,提高稽查人员的学习力。二是继续开展案例互动讲评培训和以训代会形式总结、点评、交流稽查工作经验、做法。三是多层分级,按需培训,提高稽查干部业务素质。四是继续开展情景模拟查账训练,提高稽查人员查账能力。

 

                      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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