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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认真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8-03-2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国税部门依法行政、办事高效、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总局、省局党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促进青海国税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08〕7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要求,紧紧围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这个主题,树立开拓进取、奋发向上、高度负责、认真做事、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精神,以强化执行力、畅通政令为目标,以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狠抓落实为重点,着力解决在作风建设和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取得“六个新突破”,即切实在加强作风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效率上取得新突破,在为民办实事上取得突破,在强化勤政和廉政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推进“三型”机关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总局、省局党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上取得新突破,为青海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各项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各项税收工作的有力抓手,是“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继续和深化。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一二三四”基本工作思路,围绕全省国税“十二字”工作方针和“三大”工作目标,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中,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落实上狠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大做文章,以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各级国税机关要以贯彻落实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和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载体,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新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和贺国强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卫书记和仁青加同志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上有关领导在“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促使广大国税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总局、省局党组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努力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改进工作的措施、加强管理的本领,切实增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开展“五个一”专项工作,大兴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狠抓落实之风。各级国税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从现在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省国税系统上下深入开展“五个一”专项工作,切实解决本单位和干部职工在作风和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总局、省局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一是开展一次作风教育专项活动。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切实加强勤政建设和廉政建设,积极倡导“认真做事、踏实做事、勤勉做事、廉洁做事”的精神,努力在系统上下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一次查找作风和工作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专项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查找自身和本单位在作风和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目标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做到边查找、边整改、见成效。三是健全、完善一套抓工作落实的制度措施。各级国税机关要强化狠抓工作落实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针对工作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强化管理,使各项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着力形成抓工作落实的制度措施链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求得实效。四是开展一次以工作落实为主要内容的评议活动。各级国税机关要以党支部和处(科)、室为单位,召开工作落实情况民主评议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究其症结、认真整改,推动工作。五是开展一次查纠“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的专项活动。各级国税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重点抽查、设置举报信箱、电话接受举报、实地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和“抓中间、带两头”等方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遵守有关纪律、执行各项制度规定、提高工作效率、落实“两个减负”要求、加大调查研究工作力度和获取第三方信息工作力度、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纠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力争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效能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改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现象。对不落实的事,要抓紧督办,限期整改,及时反馈;对不落实的人,要严肃批评教育,促使其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

(三)严格执行制度,强化执行力、提高公信力。制度的价值在于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饶勇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提出的“坚持抓好思想教育与制度落实不放松”的要求,结合《中共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党组纪检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的通知》(青国税党纪发[2008]1号)精神,把制度落实作为“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下大力气解决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强和执行力不够的问题。一要深化教育,增强落实制度的内动力。抓好遵守和执行制度教育,促使广大国税干部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依制管人、依制办事、依制用权”的高度上来,增强遵守和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挥制度规范行为、指引方向的作用。二要建立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明确制度执行的责任主体和目标要求,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把执行制度情况作为干部管理使用、公务员年度考核、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三要健全制度的运行机制和督办机制,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制度落实情况的分析、反馈、报告、通报机制,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各级国税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要督促严格执行;对拒不执行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查处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四要根据形势发展和新情况、新任务的需求,认真清理和修正完善有关制度,使制度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同时,不断创新制度,增强制度建设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前瞻性,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提升部门形象的有力举措。各级国税机关一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全程受理代办制、办税服务时限制,继续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积极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管理,规范纳税服务,充分发挥“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的优势,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今年,在州、县两级国税局特别是窗口单位开展以“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国税机关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二要进一步优化岗位职责、效能目标和工作流程,理顺工作程序,形成系统上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畅通无阻的工作机制。三要将主题实践活动与“三型”机关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强化监督检查,整顿作风,严明纪律,提高素质,着力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应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四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努力推进机关内部管理和运行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五要试行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把抓作风建设情况、工作落实情况与党员民主评议、干部年度考核、目标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把抓落实、办实事、见实效体现到干部考核评价中去。省局将把“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考核内容。

(五)努力为群众办实事,树立为民、务实、负责、高效国税部门形象。各级国税机关要紧紧围绕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及事关国税工作大局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畅通、拓宽群众表达意见的渠道,及时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的一些合理诉求,建立健全维护干部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控功能,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税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继续深入治理和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吃、拿、卡、要、报、占”等不正之风,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是今年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省局党组高度重视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各地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和工作指导,省局成立“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饶勇同志担任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峰同志担任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局监察室、人事处、办公室、巡视办、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省局监察室主任卢宗海同志兼任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主任。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设在省局监察室,具体负责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省局机关“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由省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各级国税局党组要及时健全完善作风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对主题实践活动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议事日程上有更重要的位置,工作指导上更加及时有力;各级国税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监察、人事、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稳步实施“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精心组织,缜密部署,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各级国税机关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总结回顾“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和有效做法,找准问题,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安排意见,并于4月7日前向省局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要从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入手,扎扎实实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级国税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省局巡视部门要将“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今年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州(地、市)级国税局领导班子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和工作落实方面的巡视,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系统整体推进,富有成效。

(四)及时总结,不断提高。各级国税机关要及时反映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推广,做到抓点带面,共同提高,努力在全省国税系统上下形成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省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终进行考核。

 

 

 

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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