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成立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来源: 发表日期:2008-03-10 |
|
|
 |
| |
|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文件

青国税发〔2007〕221号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成立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
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省局培训中心,省局机关各单位: 为了规范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省局决定成立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省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文升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钟 声 省局财务管理处处长 卢宗海 省局监察室主任 高建刚 省局信息中心主任 范立会 省局办公室副主任 于建平 省局服务中心副调研员 根据不同采购项目的需要,项目使用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管理处,由财务管理处钟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张晓萍、张瑞香、李莉、徐和平、郭维盛。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由财务管理处负责。 二、政府采购工作实行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审议事项主要包括: (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选择; (二)采购项目的招标或采购原则; (三)评标报告或采购报告; (四)本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大或争议事项。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事项及审定意见记入《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三、 政府采购办公室的职责 政府采购办公室会议由财务管理处负责召集,办公室成员应当参加会议。采购办公室负责项目采购程序性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项目采购方式的具体建议; (二)提出入围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入围产品、供应商的产生办法; (三)研究并提出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的建议; (四)提出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建议,包括代表采购人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部门及人数,聘请评审专家的人数和办法; (五)对有关采购的其他重大或争议事项提出处理建议; (六)承办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工作组对采购事项的建议和研究意见记入《政府采购办公室会议纪要》。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
|
| 附件:
|
|
|
|
|
|
|
 |
|
 |
|
|
|
|
主办: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2005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6.0,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技术支持:神州数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