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税务机构始建于1956年2月,其后机构历经变动,1994年9月机构分设组建成立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海南州国家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会计科、财务管理科、监察室、征收管理科处、税政管理科、政策法规科8个行政科室,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下辖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同德县、兴海县及龙羊峡六个正科级国税局;全系统设办税服务厅6个、征收分局1个、税务所4个。全州由国税机关登记管理的各类纳税人共4111户,其中各类企业319户,个体工商户3792户。纳入CTAIS系统管理的纳税人共3173户,占纳税人总户数的77.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5户,23户已纳入增值税防伪系统管理。2004年,全州国税收入总额达到812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16.39%,超收1144万元,创海南国税收入历史新高;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收2549.27万元,减免税收占全州税收收入的31.38%,占当期全州GDP的1.32%。2005年全州国税收入任务9500万元,高于去年实际完成数16.94%,增加了1376万元,高于全州预计GDP增长率6.94个百分点,2006年全州国税收入任务105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