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青海省国税局在西宁供电公司会议厅,为驻青中央企业和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等单位专门举办了《贯彻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宣讲会》。近50户企业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办税人员等9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
宣讲会由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刘卫民主持。省局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人从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应把握的基本要求、新企业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主要规定、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问题、征收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宣讲。省局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人就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问题进行了解释。刘卫民总经济师在对总分机构纳税人确定、优惠政策过渡、税收征管等问题进行强调、补充的同时,就如何学习落实好新企业所得税法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注意新旧税法之间的政策差异,二是注意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规定差异。
这次新企业所得税法宣讲会,受到了与会企业的普遍好评。大家一致反映,通过听取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宣讲,使企业主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更加全面地了解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精神和政策法规的重点内容,加深了听讲人员对新所得税法知识的认识,也提高了听讲企业对新税法的遵从度,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和落实双重效果。

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刘卫民主持宣讲会

宣讲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