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青海国税事业迈上新台阶
饶 勇
(2005年1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去年国税工作,部署今年国税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为支持青海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下面,我就去年国税工作情况和今年国税工作部署,讲几点意见。
一、2004年全省国税工作回顾
2004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中央精神、上级部署同青海国税实际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实现四个协调发展”、“打牢三个基础、创新四种机制、强化五项管理”的基本目标和任务,锐意改革创新,不断开拓进取,全面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税收工作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收入取得历史性突破。2004年,全省国税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30.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72%,完成年度计划的 105.5%,其中清理欠税2.09亿元,取得了继2002年组织收入超20亿元后两年时间实现30亿元的历史性突破。分税种看:“两税”收入合计2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56%,完成年度计划的103.5%;各类所得税收入2.8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9.59%,同比增长36.47%。国税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既是全省经济快速增长的体现,也是全省国税系统大力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加强税源分析控管、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结果。
(二)征管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按照34字税收征管模式,积极探索征管工作内在规律,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压缩管理层级,将原有的91个税务所(分局)精减为41个,对青南地区收入小的县局,采取了“保留机构、收缩人员、巡回管查、分期征收、信息上传”的管理办法,使征管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制定了新的岗责体系,使工作职责更加清晰。规范了统一的业务流程,使工作链条更加严密。建立起了国、地税征管协作及国、地税、公安税警协作的长效机制,使工作协调配合更加顺畅。全面推行了“一级稽查”体制。圆满完成了车购税改革划转移交接收工作。
(三)税收信息化迈出重要步伐。税收信息化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省局投入2100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网络传输分别提速到10M和2M,配备了一批硬件设备。税收业务的信息化应用得到较大提高,实现了CTAIS在全省的上线运行,信息数据在省局集中处理。全省93%以上的纳税户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每月有94%以上的税款通过CTAIS系统征收。在全国率先完成了CTAIS1.06版升级为推行综合征管软件1.10版工作。在全省部分地区个体“双定”户中推行了“邮政储蓄批量扣税”申报方式。与地税部门共同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受理纳税咨询200余件。政务信息化也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公文处理系统的三级覆盖。全面推行了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海西州局率先在全系统开通了视频信息系统。
(四)征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及时传达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制订了一系列符合我省国税征管实际的制度措施。强化了重点税种和重点税源的管理监控,加大了对集贸市场、新办企业、加油站征管力度。加强了普通发票管理,强化了“四票”监控。积极做好推广税控收款机的准备工作。推行了增值税“一窗式”管理模式。建立了税收管理员制度。不断拓展税收宣传,与省地税局、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税收宣传日活动,举办了税收面对面税企座谈会,表彰了50户A级诚信纳税企业,与省法治办等单位联合组织了“青海国税杯”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了税法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户、进帐房活动。
(五)税收法治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健全依法治税工作机制,增强广大国税干部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行政许可法实施,清理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统一规范的执法责任制,规范大要案集体审理和税务行政复议内容。深入开展了税收执法文书质量年活动。分级分类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执法检查,大力推行公开办税,从源头、机制上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深入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整治和检查,严厉查处了一系列涉税案件,全年累计查补税款达7673万元。特别是成功查处了“顺兴”、“金粤”、“三兰”系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2753万元。
(六)税收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各级国税机关积极主动地落实税收支持西部开发、涉农、促进外贸出口、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外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大力营造促进各类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累计依法办理各类税收优惠减免税3.05亿元。其中,前三季度,有10644户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29万元,减免增值税1393万元。出口退税新机制运行良好,做到了老帐退完、新帐不欠,出口退税总额突破3亿元,其中办理累计欠退税1.27亿元,核批2004年度新发生出口业务退免税1.82亿元,为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积极努力。
(七)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切实推进机关内部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省局完善、修改、制定各项制度23个。进一步改进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做到了规范化管理。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改进了预算和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大了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全系统人事档案管理都通过了人事部部颁一级标准验收。信息、督查和信访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切实加强了各级国税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后勤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税收科研工作得到加强,推出了一批研究成果。注册税务师协会被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社团组织”。圆满完成了税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
(八)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通过选准选好"一把手"、提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和交流轮岗、合理搭配班子成员、强化领导干部培训等措施,优化了班子结构,提高了各级国税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省局调整、交流、选拔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8名。积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在海东地区进行了能级管理试点。切实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开展了大规模、全方位、系统化、分层次的培训工作,参加省局组织培训的人员1189人次,面向社会录用了一批应届大学毕业生和专业人才。坚持以赛促训,组织了计算机“十佳”运用能手竞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勤奋敬业、积极进取的氛围,全系统跨入省级“文明行业”行列,有7个局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有31个局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有2个局获得省级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率达6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两个《条例》,大力推行“阳光工程”,强化“两权”监督,不断加强国税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了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和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活动。严肃查处了违纪违规干部32名,起到了较好地警示作用。老干部工作扎实有效。
(九)基层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不断改善基层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提高了收入待遇,新建、扩建、装修了部分基层县级局办公用房,为基层县局配备了图书、照相机、健身器材等文化活动设备,为常年或季节性缺电的县局配备了发电机,为边远税务所配备了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牧区国税局职工周转房相继开工建设。加强税收文化建设,不断满足基层国税干部职工文化生活需要,成功组织了“青海国税文化周”和全省文艺巡演活动,起到了凝神聚力的作用。
这些成绩标志着我们形成了国税事业持续协调发展、基层工作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系统上下稳定和谐积极奋进的良好局面。尤其是,在信息化建设和各项税收改革中,各级国税部门加深了对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自觉性在不断增强;在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的考验下,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自我发展的能力得到增强;在不断缩小与东中部地区国税工作差距的进程中,坚定了信心,明确了思路,增长了本领。这些成绩,是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工作的结果,凝聚着全省国税人的心血、汗水和努力。值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深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国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征管基础建设不够扎实,漏征漏管、异常申报现象依然存在,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执法不到位,随意执法、简单执法甚至违规执法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与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执法环境的需要还不相适应;思想观念落后,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缺乏创新精神,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干部知识结构还不尽合理,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学习、勇于实践的自觉性还不明显,与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缺乏危机感、责任感,工作作风拖沓,安于现状,缺乏进取心,与建立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机关的需要还不相适应;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不够强,重待遇,轻奉献,与我省国税发展的现实需要还不相适应。面对这些挑战和问题,各级国税部门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这是全省国税系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在困难和逆境中寻求突破、更好地服务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所在,是不断实现国税事业跨越式发展、摆脱落后面貌的必然选择。
二、2005年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为“十一五”开好头、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青海经济发展形势来看,今年,全省经济将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全省生产总值增长在10%以上。随着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重大战略的实施,以优化工业布局、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等措施的落实,全省工业增加值将增长18%以上。为确保经济平稳运行,我省要把运输、电力、资金等问题作为今年经济运行调节的重点,采取综合调控措施,合理安排,基本保证需求。同时,我省还将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结构调整、壮大特色经济和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培植财源的重要拉动作用,确保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50亿元。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冷静地看到经济发展中的许多不确定因素增多,青海经济结构单一,经济增长方式仍处于粗放型阶段,县域经济发展滞后,企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投资环境缺乏强有力的吸引力等等,都将对今年的税收形势产生重要的影响。从税收工作的自身来看,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综合应用水平,税收法治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减少税收流失。但是也应该看到,一些征管措施的增收空间会逐渐缩小,去年收入总量较大的清理欠缓税、稽查查补等一次性收入会进一步降低,税收任务完成对个别重点税源企业依赖度过高。价格等不确定因素,也将影响今年收入增长。在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我们既要正确把握好面临的经济形势和税收任务,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又要始终坚持科学的发展思路,实事求是,把加快发展同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统筹起来,促进全省国税走上长期良性发展的轨道。
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经济形势、任务,今年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继续坚持“四个协调发展”和“打牢三个基础、创新四种机制、强化五项管理”的工作思路。推进依法治税,创新工作机制,实施科学精细管理,坚持科技兴税,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建设,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今年税收工作要实现的三大目标和青海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今年全省国税工作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税收收入的增长高于GDP 的增长。2005年,全省国税收入计划确定为34.85亿元,比去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5.63%,增加4.71亿元,高于我省预计GDP增长率7个百分点以上。二是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分配的作用。以促进青海经济既快又好发展为目标,在我省工业发展集中抓好两大工业核心区、三个工业带和三个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园区经济对工业的聚集、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等工作中,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税收服务经济的水平,用足用好税收政策,建立既能够抓好调控分配又有利于发展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三是努力提高推进国税发展的执政能力。统筹兼顾各项国税建设,坚持“四个协调发展”,用科学发展观来分析和决策建设的重点、缓急、先后,做到基础牢固、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四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坚持把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凝聚思想精神动力、更新纳税服务理念作为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首要任务,提升国税形象,扩大国税影响。
上述基本目标,是综合分析今年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考虑需要和可能后提出的,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有利于全面实现青海经济宏观调控目标和青海财政预算安排。客观地讲,完成今年省政府的税收任务,在大幅增收因素不确定的情况下,有较大的难度。大家对今年的组织收入工作的困难要有足够的估计。必须科学把握宏观税负、税收增长弹性系数、工业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二是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引导各级国税部门将重点放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上来。三是有利于解决征管中存在的各种矛盾,改善征纳关系,提高纳税遵从度,推进依法治税。四是有利于保持发展思路的延续性和不断创新。各地在具体执行中,要淡化传统的指标观念,实事求是地依据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具体的目标。
根据总局提出的“把握指针,明确方向;服务大局,发挥作用;围绕主题,抓住重点;抓好两基,打牢基础;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五项税收工作原则,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在安排和推动今年国税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必须正确把握形势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国税发展的推动力。面对发展不足、发展滞后的省情实际,如何摆脱观念上对国税发展的束缚,是我们必须逾越的一道障碍。关键就是要将全省国税工作置于全国税务工作和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局来考虑,主动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追赶意识,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拓宽干部特别是领导同志的视野,引导大家用新思维去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每一项工作。
第二,必须始终把加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能力。落实四个协调发展,对于解决税收与经济中的矛盾、区域性差距大、税收成本相对较高、征管资源配置不合理、征管效率低、基层工作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等问题始终有着重要意义。各地一定要牢牢围绕发展这个根本,以夯实税收基础建设为前提,突出发展的重点;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中心,解决好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以优化征管资源配置为突破口,消除发展的体制障碍;以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为目的,营造发展的和谐环境。
第三,必须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运用先进科技成果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要长期将全面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作为工作重点,依托信息化建设,夯实征管基础,整顿税收秩序,完善稽查体制改革,健全税收管理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把税收业务和税务行政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不断满足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全方位、多层次、零距离服务需求。
第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不断提高基层的保障水平。基层是全省国税队伍的基石,是青海国税发展的源泉。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基层建设,立足基层狠抓管理基础,推动税收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在工作生活条件十分恶劣的环境下,既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五个建设”,又要大力提高干部职工的保障待遇,使青海国税事业永葆生机和活力。
第五,必须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在税收发展的重要作用,增强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抓住国税干部职工工作实践中表现出来的富有生命力的优秀思想、高尚品格和坚定志向,打造青海国税特色文化。把艰苦创业作为一种核心文化力,大力弘扬“五个特别”精神,注入勤政廉洁、运转高效的务实文化内涵,以先进税收文化建设提高自身竞争实力,优化发展的人文环境,增强全系统的创造活力和工作合力。
三、2005年全省国税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国税工作的任务很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总局部署的四大工作任务,联系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要内抓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外抓整顿税收秩序、优化治税环境,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进程。
切实提高国税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要通过深入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通用法律法规及各项税法的学习、运用和实践,不断提高广大国税干部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要将依法办事体现到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中,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组织收入、规范执法与优化服务、规范执法与支持发展的关系。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是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与促进的观点,绝不能以支持发展、优化服务为名越权减免税。
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要继续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各地要结合综合征管软件系统的运行,统一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逐步推广应用电子版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考核软件。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税收执法检查,在检查深度上狠下功夫,省局将进行重点抽查。要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审理质量。要认真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
切实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要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以涉税文件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适当、执法行为是否公正、执法文书是否规范、被查出的问题是否纠正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结合开展执法检查,抓住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执法监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要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是制售假发票,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依法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是钢铁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和实行“免、抵、退”税的企业。要对西宁、海东、海西等重点地区的大型集贸市场、建材市场进行税收专项整治。继续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案例分析和专项检查总结,查找堵塞管理漏洞。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加大清缴欠税力度。
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要加大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力度,规范税法公告制度,积极开展“网送税法”活动,对一批涉税违法犯罪的大案要案进行曝光。要积极创新第1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的活动形式,取得更加明显的实效。要结合“四五”普法验收,认真总结和推广普法经验。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开展税收地位和作用的宣传,扩大税法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实现全省国税的全面协调发展,出路就在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破除阻碍发展的工作机制。
完善税收征管机制。要进一步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减少征管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通过合理调整征管机构,增强东部地区和柴达木地区两个工业经济核心区的征管资源配置,收缩和整合青南地区14个县局的现有征管资源。要进一步规范基层机构设置,按照总局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要求,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要进一步明确征收、管理、稽查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完善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业务衔接,减少交叉,加强沟通,互为补充,互为制约,健全各项配套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国税局之间在管理上的相互补充、信息交换,界定和明确对跨地区经营企业进行管理的征管职责,加强各地间的对口支援、帮助、交流。
健全完善与其他部门的长效协作机制。落实与地税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与地税部门在基础征管数据传递、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共同开展税务检查、实施税法宣传、信息技术支持、纳税服务等方面的协作。加强所得税政策执行协调。建立与财政、工商、金融、海关、公安、统计等部门的长效协作机制,搞好信息交流与共享,推进协税护税工作。
建立健全符合人才成长规律和事业发展需要的管人选人用人机制。要全面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5+1”文件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观,坚持在干事创业中考察识别干部、培养锻炼干部、激励约束干部。完善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和竞争上岗制度。在总结海东能级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国税系统推行干部能级制管理,完善劳动分配制度,拉开收入档次。逐步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按照国家公务员条例,兑现奖惩,增强干部的危机感,促使其自我约束、积极进取。
(三)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全面提高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水平的根本途径。
实施税源的科学精细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收入预测和分析,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完善税收增减因素分析档案,建立健全宏观与微观、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收入分析方法,深入开展宏观税负、税收弹性、收入总量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比较分析,通过对横向、纵向各项经济发展和收入指标的对比测算,确定科学准确收入指标。加强税源监控,年内对全省纳税额在500万以上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二是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加强和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选拔懂企业生产经营、具备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税收管理员,制定规范的税收管理员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既要加强税源集中地区的纳税人管理,也要做好对零星分散纳税人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制订税收管理员定期轮岗计划。要切实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三是加强纳税评估。各地要根据省局制定的纳税评估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平均物耗能耗等指标体系,为纳税评估提供科学依据。要对比分析行业总体指标与纳税人个体指标之间的差异,对比分析企业申报纳税情况与统计的增加值、实现利润等相关信息之间的差异。要通过建立完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措施,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的科学化水平。四是切实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机具管理,大力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和加油机税控器的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的商业零售业中稳步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要结合纳税人纳税情况认真做好税控初始化工作,并实现IC卡与申报纳税系统之间的信息衔接。要强化申报审核,实行卡表比对,按照税控收款机记录的数据计税。配合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行有奖发票办法。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发票管理。
实施税种的科学精细管理。一是加强流转税管理。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要求,以“一四六小”为抓手,加强增值税管理,特别要重点加强商业企业增值税控管。要落实操作规程,规范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加强对“四小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认真实行清单申报制度。强化对各种抵扣发票比对异常情况的检查。要及时检查审核各项发票稽核的异常信息,重点检查缺联票、大头小尾票。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实施纳税辅导期制度,搞好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管理。实行消费税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加强车购税征管,确保车购税征收管理的有序进行。二是加强所得税管理。搞好税源监控,特别是对汇总纳税企业、关联企业的监管,深化纳税评估,完善汇算清缴,实施分类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征管。加强对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征管水平。三是加强涉外税收管理。推进涉外税务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加强涉外税务审计。切实加强房地产企业和亏损企业的税收管理。要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针对关联企业重点进行调查审计。
实施内部行政的科学精细管理。要加快建立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增强制度落实的执行力。认真搞好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断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和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基层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经费分配要向征管、基层、艰苦地区倾斜。加强经费管理,积极解决好基层办公环境、办税服务厅、职工周转房、食堂、健身室等办公与生活设施建设。强化基建项目立项和开工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基建规模。认真执行中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落实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强化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的实施管理。严格采购程序和纪律,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坚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领导干部离任、专项资金使用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计力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强化对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载体、涉密信息传输以及重要涉密会议和重大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要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加强税务学会、注册税务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提高税收科研水平和为纳税人服务水平。
(四)不断优化税收环境,积极服务经济建设
我们要着重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税制、平等竞争、不断优化的税收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优惠政策。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帮助企业了解优惠政策,运用优惠政策。要以西部开发、下岗再就业、外贸出口、高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采用国产设备技改等为重点,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尽力支持相关产业和企业的发展。二是继续完善出口退税机制。要完善“免、抵、退”税管理,简化操作规程,开展专项检查,制定改进措施。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出口骗税,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监控,对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稽查部门查处。三是减化国税行政审批程序。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抓好对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依法简化审批手续,继续积极清理审批项目,尽可能减少审批,各地要认真开展自查,省局将组织抽查。四是开展税收经济调研。重点围绕如何加强税收对我省七大产业链建设、可持续的资源高层次开发等一系列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扶持等问题开展深入调研,从当地实际出发,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提出税收支持经济发展的思路办法,积极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五是深化政务公开措施。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大力推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六是完善信息服务系统。不断完善和扩充12366税收政策咨询专线服务功能。加快税务门户网站建设,扩大网站信息量和服务面,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的税收政策服务。七是加强纳税辅导培训。各级国税部门要把对企业办税人员的纳税辅导培训纳入工作计划,经常性有针对性开展辅导培训。要不定期地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要求,改进服务工作,帮助纳税人妥善处理有关涉税问题。八是推行信用等级评定。继续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营造诚信纳税的信用环境。九是提高办税服务效率。推行“一站式”服务,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因地制宜在全省推广“邮政储蓄批量扣税”、“减并征期”、“巡回征收”等多种申报、缴税方式,切实方便纳税人。十是规范各项税务检查。要会同地税部门共同制定税务检查工作计划,联合开展检查,避免重复检查。要完善检查信息共享制度,加强上下横向衔接沟通,实现信息共享,避免多头检查。有效减轻纳税人负担。
(五)坚持走科技兴税道路,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
各级国税部门要按照“一体化”的要求,不断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
一要加强网络建设。加大网络资源的增值利用,完成视频系统建设。要重点围绕综合征管软件系统运行的畅通与安全,在做好广域网络运行维护的前提下,积极解决好网络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网络正常运行。要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提供有效的技术和管理保障措施。二要搞好数据应用。进一步提升数据处理能力,满足各个层级税务干部的查询需求,定期对有关数据进行监控分析,利用已有数据进行各类经济分析和税收预测。在数据集中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管理集中,将对基层工作的“软控制”转变为利用数据进行实时监控。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税收分析决策支持系统。加快数据应用的整合,利用应用系统的数据,完善纳税人信息资料的 “一户式”存储。要切实规范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等各方面的业务操作,加强操作培训,增强操作的熟练性和责任心,减少“垃圾数据”。三要加快资源整合。加快现有应用系统的整合和相关软件升级工作,应用好总局整合版综合征管软件。完成对ETAS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行政管理系统等新建项目的推广应用,以及与综合征管软件系统的整合。加快基础设施资源的整合,合理调配硬件设备,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四要抓好制度落实。在不断理顺国税系统内部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清理修改不适应税收信息化和现代税收征管体制的制度,形成一套从硬件建设、维护、管理到软件应用,从各项业务管理到计算机信息管理,从数据采集到计算机操作规程等各环节各层次的制度体系。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国税部门良好形象
以提高执政能力为落脚点,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在推动国税发展的实践中不断增强我们驾驭经济、税收工作的本领。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采取措施,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提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艰苦奋斗、联系群众、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巡视、诫勉、审计、述职、考核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探索制定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领导班子、“五型班子”活动。
加强干部素质建设。各级国税部门要牢固树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观念,高度重视干部培训工作,健全培训机制,狠抓培训质量,提高培训绩效,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提倡在岗自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资格考试,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省局将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培养大批业务能手。要在继续抓好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统计分析人员的业务培训。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省局将适时召开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研究拟定全面加强和改进国税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部署和落实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学习型组织、税务文化、宣传舆论阵地、基层党组织六项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措施。各级国税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形式和方法,努力把务虚的事情做实,把呆板的东西做活,正确处理好务虚和务实的关系。要长期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针对部分干部中间存在的“艰苦不奋斗、爱岗不敬业、讲待遇不讲奉献”等责任意识淡薄、奉献意识淡化的问题,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大讨论、大反思、大提高活动。要在省局机关集中开展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活动。加强对文明建设的规范化管理,解决好重荣誉、轻建设的问题,健全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的覆盖面。继续广泛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活动。鼓励和支持国税干部成立形式多样的读书小组、文艺小组、体育小组,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要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在政治上尊重老同志、思想上关心老同志、生活上照顾老同志。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符合国税部门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为重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国税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八条禁令”,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执行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要强化对“两权”运行中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的监督。要重视对基建项目审批、政府采购、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防止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今年,省局将以基建工程和财务管理为重点,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执法监察。要加强行政效能检查,重点对行政不作为行为进行专项督查。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人心、模范带头、战斗堡垒作用,促进行政管理与党务管理的有机统一。今年,省局将根据中央和总局的安排,在全系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良好成效。切实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贯彻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四、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保证工作部署付诸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抓落实是关键,抓落实是根本。各级国税部门和领导干部必须从增强执行力入手,切实解决影响和阻碍落实的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
(一)科学处理税收任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收工作要逐步实现由计划管理向税源管理的转变。对待收入任务,一要高度重视,二要执行政策,坚持依法治税,不搞任务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努力完成收入任务是国税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经济发展、依法治税成果的综合体现。对确定的税收收入计划,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化征管,充分挖潜,努力完成,保持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同时,组织收入必须以严格执行政策为前提,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既不能有税不收,又不能无税虚收。分配下达收入计划,要考虑实际税源分布,不搞一刀切。考核征收单位的工作,不能把完成收入任务作为衡量工作政绩的唯一标准,而应注重考核收入质量和综合管理水平,树立全面的税收工作标准观。
(二)正确处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我省各地国税发展的条件不一样,发展的不平衡性是不可避免的,各地一定要立足自身实际,找准突破口,不能简单地跟进,盲目攀比。各级国税部门既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工作,又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注重分层分类具体指导,坚持科学态度与实干精神相结合。在工作指导上要注重创新思路,抓主要矛盾、重点工作。在工作推动上要注重从实际出发,抓突出问题、关键环节,不争论,重实践,多做少说,注重实效。要从反复的实践中探求和把握国税发展的基本规律,努力使我们的国税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领导干部遇到问题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周密考虑,多谋善断,择善而从,既要积极进取,又要扎实稳妥,坚持向前走。强调一点,目前经费还很紧张,要办的事还很多,大家必须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合理使用资金,精打细算,钱要花在刀刃上。
(三)辨证处理发展信息化与提高征管的关系。用税收管理信息化推动税收管理现代化是我们的必然选择。税收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它要随着全社会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应用而不断完善并发挥更大的效能。我们要克服急躁情绪、畏难情绪和依赖思想,既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建设步伐,又不能急于求成、盲目冒进。税收管理信息化不是万能的,它只有建立在坚实的征管工作基础上,实现人机结合,互动管理,才能充分显现管理优势。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信息化解决所有征管问题,产生依赖心理,淡化责任,放松日常管理,而必须从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做好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为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创造条件。
(四)公正处理放手工作与坚持原则的关系。国税事业与我们的前途命运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领导干部必须对事业负责,以事业为重。对事业有利的就要敢于坚持,敢于负责;对事业不利的就要敢于抵制,敢于纠正。目前个别领导干部中存在怕“票”、怕“告”、怕“闹”的现象,这决不是魄力不够的问题,而是事业心、责任心和党性不强的问题。各级党组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同志要倍加爱护,为他们伸张正义。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不能搞简单化的以票取人,不能让那些埋头苦干认真负责的同志感到委屈心寒。领导干部必须关心爱护每个干部。但是不能只表扬不批评,只给待遇不严格要求。在处理违纪问题上,必须严肃认真,敢于进行自查自纠,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五)积极处理规范程序与提高效率的关系。依法行政必须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许多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一些工作失误、违纪问题的发生往往都出在工作程序不到位上,忽略了程序上的必要监督。因此,任何事情一定要严格按照程序来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履行程序决不能以牺牲效率为代价,造成工作久拖不决,效率低下,影响整个工作的大局。如何处理好走程序与提效率的关系,关键是在程序的制定上要坚持科学、简化、便于操作、有利监督的原则,在程序的执行上要持有积极主动、高度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态度,做每一项工作时都要对应当履行的工作程序的各个环节、每个细节予以充分的考虑,不能只从本单位、本部门的需要来处理问题,要避免重复劳动,要有时间观念、大局观念,杜绝相互扯皮。在按照程序办事的过程中,要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有制约,又有协调,既有规范,又有效率。我们的各级领导一定要带头做好表率,对不按程序办理的事情,要坚决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这也是对每一位同志执政能力的考验。
同志们,2005年全省国税工作思路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已经明确,省局党组号召和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广大国税干部职工,要同心同德,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勇于拼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青海国税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