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贯彻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措施
全面提高所得税管理工作水平
饶 勇
2005年10月31日
同志们: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会刚刚结束不久,全省国税系统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这是继去年全省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之后,从税种管理的角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征管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
去年全省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从税收征管总的指导思想以及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这个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在进行税收管理的时候,除了保证基本流程到位外,必须精细到对各个税种的管理。这次全省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和谢旭人局长、王力副局长的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各地所得税管理的经验,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探索所得税管理的规律,研究加强所得税管理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这次会上,李振宇副局长还将就所得税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具体事项,特别是今年第四季度以及明年的所得税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下面,我就有关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所得税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按照总局的工作部署和每年的工作目标,以依法治税为中心,坚持组织收入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征管,推进改革,扎实工作,切实改进和加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所得税收入稳步增长
近年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所得税征管基础,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积极为纳税人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充分发挥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企业所得税和涉外企业所得税、利息税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全面完成税收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我省各项所得税收入呈现逐年稳步增长的趋势,2002年—2004年全省共组织入库各项所得税收入69,719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49,605万元,涉外企业所得税593万元,个人所得税19,521万元 。分年看:企业所得税收入2002年入库14,275万元;2003年入库14,435万元;2004年入库20,895万元。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入2002年入库36万元,2003年入库200万元,2004年入库357万元。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收入2002年入库6,229万元,2003年入库6,163万元,2004年入库7,129万元。
2005年1-9月全省征收企业所得税27,792万元,完成年计划27,000万元的102.93%;比去年同期的15,593万元增收12,202万元,增长78.27%。其中:石油行业入库企业所得税17,462万元,占全省国税所得税入库总额的62.84%;烟草行业入库企业所得税6,154万元,占入库总额的22.14%;铝业入库2,455万元,占入库总额的8.83%。据统计,截止10月25日我省企业所得税收入已经达到32,117万元,突破了3亿元大关。
今年以来,我省涉外企业效益提高,涉外所得税收入增长很快,1至9月底已组织涉外所得税1,0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9%,增收74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73%。
2005年1-9月存款利息所得税已入库6,376万元,完成年计划7,900万元的80.71%。比去年同期的5,559万元增收817万元,增长14.70%。截止10月25日全省已组织入库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收入6,80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86.08%。主要是城乡居民收入增加、消费增长。
企业所得税收入和涉外企业所得税、利息税收入均实现了历史最好水平。取得这个成绩:一是近年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和国企深化改革效益稳步显现的大好形势下,我省工业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经济结构更加合理,企业内部机制更趋完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各类企业生产销售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经济效益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二是部分行业受国际经济形势或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经济效率大幅度提高;三是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努力工作,进一步强化所得税征管。
(二)依法治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所得税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所得税管理工作始终坚持落实依法治税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这些年来,省局和各州、地、市局每年都能结合实际,安排所得税专项执法检查,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工作。如西宁市国税局在2005年的所得税专项检查中,查出有问题的企业39户,共查补企业所得税15.1万元。按照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各级国税机关逐步转变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所得税征管工作。近几年,总局先后出台了所得税汇算清缴、减免税、核定征收、税前扣除、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等管理制度,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贯彻措施,细化了具体落实办法,为规范执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所得税管理的理念不断更新,从单纯管政策逐步向既管政策又重征管转变,从比较粗放的管理逐步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从税政部门的单一管理逐步向各部门综合协调管理转变,所得税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税收征管软件在全省的上线,也为规范我省所得税的征管奠定了基础,对企业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前扣除及减免税的办理程序和时限做了设定,规范了操作。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我省涉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征管力度,对该行业实行了预征所得税制度,即对房地产企业每季度售房的预收款按照5%的利润率测算出利润并预征所得税,缓解了该行业征管难度大,核算不清,税收流失较普遍等状况。今年1至9月涉外房地产企业交纳所得税比去年同期增加278万元,同比增长10倍多。
(三)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逐步完善,国际税收权益保障机制日益强化
近年来,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包括企业集中年检、数据通过征管软件集中申报、专业化汇算清缴、人机结合的案头纳税审计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尤其是通过充分利用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的专业化分析功能,为涉外企业的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各项所得税优惠政策得以及时贯彻落实
各级国税机关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积极贯彻落实各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1年-2004年,我省国税机关已审核批准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15%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的内资企业40户,外资企业6户。累计减免所得税117,596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16,169万元,涉外企业所得税1,427万元,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企业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5年审核批准8户企业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80万元;有2户内资企业和3户外资企业享受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抵免所得税7,435万元;有172户农村信用社享受国家级贫困县农村信用社减免税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366万元。
2005年,已有50户企业享受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2003]35号)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1,247万元;有5户企业享受《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青政[2001]34号),减免企业所得税40万元。
回顾我省近年来的所得税工作,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的工作扎实而有效,成效显著,为我省改革、发展和稳定,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取得这些成绩,是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局工作部署的结果;是各级党政领导关心重视、社会各界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全体从事所得税工作的同志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同志们的无私的奉献和艰辛的工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辛勤工作在所得税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所得税征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管理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一些地区和个别领导同志对所得税的职能作用和地位认识不足、不到位,对所得税征管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支持不力;二是个别地区在执法过程中有时还存在一些随意性的问题;三是重审批、轻管理的状况没有根本扭转,管理粗放的现象在我省仍然存在,跟踪问效不到位;四是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五是干部队伍素质与当前所得税业务的形势发展还不十分适应,有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对所得税不会管、害怕管、甚至乱管的现象,干部业务能力急待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所得税管理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根据各项目标和任务,我们国税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税收征管,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谢旭人局长在全国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就所得税工作而言,要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进一步完善所得税政策,为企业发展和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税源监管,优化纳税服务,全面加强征收管理。”按照上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所得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国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十六字”方针(即: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积极探索所得税征管的规律,以信息化为抓手,研究实施加强所得税征管的措施,不断完善所得税管理制度和政策,进一步提高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水平。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税法宣传、纳税辅导、政策咨询和支持中介机构依法为企业提供税收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要结合普法教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公民道德教育,大力推进社会纳税诚信建设,不断提高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二)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常抓不懈。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提高管理的实效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要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要加强税源管理,加大税收分析预测力度,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纳税评估,推广应用税控器具。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应用水平。要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纳税人缴税,营造良好的税收氛围。
(三)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干部所得税业务素质教育培训的力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为所得税征管工作提供可靠保证。
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总体要求,概括起来就是“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这四句话十六个字有着丰富的内涵,其中,核实税基是核心,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是主要手段,分类管理是工作方法。加强汇算清缴、做好纳税评估和分类管理,最终都是为了达到核实税基、确保收入的目的。落实上述总体要求,必须要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保证,才能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充分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对纳税人申报的收入、成本、费用以及纳税调整项目进行有效的审核和控制,正确核实应纳税所得额,堵塞征管漏洞。
三、加强所得税管理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税源管理,准确核实税基
基层税务机关必须以大量的精力做好税源管理。
1、要十分重视税源的分析。目前应加强所得税收入的税负状况和增长弹性分析。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影响所得税税源转化为所得税收入的因素,所得税收入与经济、政策、征管等因素的因果关系,企业所得税收入与流转税收入特别是增值税收入的关系,利润变化和个人收入变化与所得税收入的弹性关系等。
2、要通过税源分析加强对税基的监控。通过定期的经常性的税源分析,了解税源的总量、构成、分布和发展变化的基本情况,发现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税基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省局根据全省纳税户的情况,将年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确定为全省企业所得税的重点税源企业;各州、地、市国税局也可根据本州(地、市)纳税户的情况,确定本州(地、市)范围内的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
3、要把核实税基的成果转化为所得税收入。各地要在掌握税源的基础上做好核实税基的工作。具体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强化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等事项的监控。要密切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把企业的所有应税收入,都纳入监控范围;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应税收入和减免税收入分别进行核实,防止互相混淆。要加强对企业成本、费用、损失等事项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的监控。同时要在积极推广应用税控装置的基础上,加大对企业各项发票、凭证等原始票据的控管。二是认真做好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工作。重点要对税前扣除范围、标准进行审核,特别是对弥补亏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等跨年度的项目,要建立健全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核查企业年度申报表有关项目与税务机关掌握的日常台账对应项目的数额是否一致等等。三是强化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管理。对取消审批报备案的项目,要定期组织抽查,或分项开展评估。四是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要认真清理和规范减免税政策,严格减免税的审批程序,合理确定减免税收权限,坚决防止越权减免税,认真落实对企业减免税的监督管理制度。五是认真开展反避税工作。要把反避税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抓好。通过加大对关联交易的审核,保护所得税税基的完整性,维护我国的税收权益。
(二)加强汇算清缴工作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对全年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综合检验。我们要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思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明确主体,就是要准确定位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汇算清缴中的角色,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即:纳税人是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体,应对全年应纳的所得税进行自核自缴;税务机关是汇算清缴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者,应研究规范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对纳税人汇算清缴进行政策解释和程序辅导,对纳税人自核自缴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
规范程序,就是要统一和规范征纳双方各自在汇算清缴中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步骤,完善汇算清缴文书,完备汇算清缴手续,保证汇算清缴工作严密、有序地进行。
优化服务,就是要求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期内切实履行职责,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快捷、有效的纳税服务体系,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以优质服务促进纳税人汇算清缴质量的提高。
提高质量,就是要通过评估、检查等手段,提高纳税人汇算清缴的真实性、准确性。这是完善汇缴的落脚点,核心问题是提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质量。
汇算清缴结束后,各地要认真做好汇算清缴报表和总结的上报工作,确保报表质量,省局已拟定了企业所得税有关报表考核评比办法,对企业所得税有关报表的报送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后省局将对做得好的地区予以表扬和奖励。
(三)进一步强化纳税评估,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
纳税评估是税务系统要长期抓好的一项工作,也是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在管理中要掌握的基本功。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管理的主要手段,是推进所得税精细化管理的有效举措。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总局下发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结合当地情况,积极稳妥地开展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进一步规范涉外企业所得税评估。一是要突出纳税评估的重点。二是要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三是要注意将各税种结合起来进行评估。所得税纳税评估在我省尚未正式开展,在省外也没有统一的模式,我们要在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开展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
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对于加强税源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按照“管户到人,管事到位,人机结合,信息共享”的原则,积极探索以纳税人规模、性质和行业特点等分类管理为主要手段,以采集纳税人动态信息实施纳税评估为重点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掌握辖区税源户籍变动情况;调查核实管户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核实管户申报纳税情况;开展纳税评估及其税务约谈;提出一般性涉税违章行为纠正处理意见。
(四)积极推进分类管理,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分类管理是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方法。分类管理,就是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增强所得税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经济规模各异、所处行业门类众多、经营方式多样、核算水平参差不齐、纳税信用高低不一,只有科学地进行分类并分别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基层税务机关要根据不同行业、企业规模大小、企业经营时间长短、企业资信情况好坏等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对重点税源企业,要加强税源分析预测,增加管理深度,强化结果监控;对非重点的一般纳税人,则要加强日常评估检查,推进管理广度,强化过程监控;对核定征收企业、存续期较短的企业以及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主要是加强日常纳税辅导,强化源头监控,突出引导建账;对房地产、医疗等行业,则要把握行业经营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总之,要加强管理的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五)强化所得税检查和稽查工作
税收检查和稽查都是加强税收征管的有力手段,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得税的检查和稽查工作。
日常检查是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开展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防止纳税人侵蚀所得税税基的主要手段,必须加以强化。要注意统筹安排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的日常检查。重点是加强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和财务会计核算的监控,特别要检查企业应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划分,企业成本账簿与原始票据及实际存货是否一致,企业实际列支的费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标准等,促使企业真实、准确地核算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稽查是深层次的检查,主要是涉及到纳税人偷逃税款的问题,评估中发现比较严重的异常问题,税源管理部门要及时移送给稽查部门,由稽查部门负责一查到底。各级稽查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所得税的稽查工作,并将稽查情况存入纳税人档案,使税源管理部门也能掌握,做到以查促管。
(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涉及到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金融管理、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等方方面面,仅靠税务部门一家是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各地国税机关要积极主动地与地税、公安、检察、法院、工商、银行、财政、审计、商务、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各种收入以及与纳税有关的信息,从而形成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各级国税机关要主动与上述部门加强联系,收集更多的有用信息,为加强日常管理提供基础依据,为强化税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要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促进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在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的同时,要注意明确界定税务机关工作职能与中介机构某些职责定位的关系。对行政机关可以不做的事务性工作,或者适合于中介机构做的事项,可以让中介机构来做。同时,要坚持纳税人自愿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纳税人可以自愿委托中介机构处理一些涉税事务,中介机构要很好地履行职责,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跟踪问效工作
为了实现促进社会稳定、支持各项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社会经济政策目标,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再就业税收政策、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等。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准确地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做到执行中不偏离、不走样、不打折扣,不随意扩大政策界限,不越权减免税,保障各项税收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广大税务干部应当充分认识到,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是在税收领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大政方针、实施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一定要把认识提高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上来,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方针政策上来。通过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促进我省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改组改制,扩大生产规模,改进技术,实现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我省吸引省外投资,加速青海经济发展和缓解我省就业压力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我们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做好政策宣传,做到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二是要建立健全各类减免税台帐,为做好减免税的延续管理和统计工作奠定基础;三是要认真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加强管理,做好政策实施效果,减免税额等统计评估和跟踪问效工作。四是实施好涉外企业应享受的西部大开发、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把政策用好用足,促进企业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经济优势转化为效益优势,把效益优势转化为税源优势,把税源优势转化为收入优势。
(八)大力加强所得税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的所得税业务的整体素质
人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决定性因素。所得税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涉及面广,内容多,管理最困难的工作。因此我们对所得税征管工作的要求也比较高。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和管理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水平。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当前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管理户数迅速增加、干部队伍所得税业务素质与当前所得税业务形势发展还不相适应,特别是所得税管理干部轮岗频繁、新手多、一些同志业务不熟悉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岗位练兵,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的所得税业务培训。在培训的对象上,要由过去的所得税业务人员扩大到全员培训,要把所得税业务培训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按照工作需要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相关财务会计等知识的培训,加强反避税、国际情报交换、税收协定、税务审计、审核评税等项目的学习,尽快提高我省国税干部所得税业务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所得税管理和所得税业务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九)进一步加强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管理工作
要加强与金融等部门的工作协调,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及时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征收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贯彻落实《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加强和规范教育储蓄利息所得免税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定期对储蓄机构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税情况开展检查,防止人为的偷逃税款。
同志们,进一步加强所得税管理工作,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谋划和实施我省国税系统“十一五”规划,更好地推进依法治税、构建和谐国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进一步提高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把我省企业所得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