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全省国税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了青海省第八次普法统一考试,并进行了税收专业法律法规的考试。省国税局局长饶勇、纪检组长许峰到省局机关、西宁市国税局及城西区国税局考场对税收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进行了巡视。
这次普法统一考试,是实施我省“五五”普法“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纲要的重要步骤,是阶段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国税部门的实际,省国税局在此次普法考试中,除按依法治省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参加全省性的普法统一考试外,还对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税收专业法律法规的考试。
省国税局高度重视此次普法统一考试,把组织好这次考试作为检验全省国税系统“五五”普法阶段性成果的重要依据,精心落实各项考务工作,确保了考试的顺利进行。8月份省国税局就下发了《关于参加全省第八次普法统一考试的通知》,明确了考试的形式、考试对象及范围、考试时间、考试方法、试卷分发和试卷的评改及归档等内容。接到通知后,各级国税机关积极做好应考准备,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做到教材、学习时间、人员“三落实”。此次考试的成绩将作为年终公务员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