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对《税收征管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青人大常办字[2005]72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税,提高征管质量,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省局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税收征管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自2000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税收征管法》贯彻落实情况,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执法情况,以及在税收征管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检查主要是围绕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等方面进行。重点是:
(一)涉税政策方面
按照国家《立法法》的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制定的涉税方面的文件,是否有违反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否有擅自作出减税、免税以及影响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
(二)外部配合方面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否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2、税务机关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是否配合的情况;
3、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扣缴税款等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是否积极给予协助和配合的情况。
(三)征收管理方面
1、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2、落实西部大开发、下岗职工再就业,高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外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抵免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3、在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帐簿、凭证及发票管理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5、有无越权减免税和擅自停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等情况;
6、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异地征收税款以及改变税收入库预算级次的情况;
7、办理出口退税情况,有无欠延情况;
8、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情况,是否存在偷、逃、骗税等情况;
9、在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10、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其他主要问题。
三、检查工作要求
1、《税收征管法》是目前税收工作的基本法,也是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对《税收征管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将会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各地国税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把检查工作做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营造公平纳税环境,建立信用纳税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
2、此次执法检查是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通知精神,也是我局今年开展的一项重要执法检查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主动与当地人大常委会联系和请示,做到精细组织,认真安排部署,尤其是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好落实,要按照《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检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查摆,对好的做法和经验也要认真进行总结。
3、各州、地、市、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务必于7月20日前将执法检查的实施情况、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总结上报省局,省局将组织对各地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通报。
4、8月上旬至9月上旬,迎接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各地进行的重点检查。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