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公文处理
实施办法》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省局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省局机关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税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国税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国税发〔2004〕132号),结合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公文处理工作实际,现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公文处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公文处理办法》、《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青国税办发〔2003〕35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