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税申报“一窗式” 管理流程的通知》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起从8月1日按“一窗式”管理模式运行,各地对运行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省局(流转税处)。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