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
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429号)转发给你们。其中,我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遗失完税证明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在“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青国税发[2005]6号)中已明确规定,请各地一并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